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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探病(二)

看着两主仆昏倒的身影,我嘴角微勾。就这点道行,着实不够我看。我只不过是悄无声息的便在屋子里下了些许迷药,屋子里除了我,就是蚊子苍蝇也能被迷倒。当然,这么冷的天自然是不会出现那种生物的。我不知道李维风如今昏迷了还会不会有意识存在,所以干脆都迷倒了算了。反正李维风也是躺在床上的,迷倒也仍然是躺着。

将李维风的手从被窝里拉出来,便立刻将指腹放到李维风的脉搏之上。把过脉之后我稍稍长舒了一口气。李维风中的毒并不算很稀奇的毒。是千日醉。梁羽生的《鸣镝风云录》里曾有过一段关于千日醉兰的记载:“千日醉兰,苗疆特产的一种奇花,属墨兰类。用含有硫磺的矿泉水浇灌,会发出一种异香,吸了便如中酒而昏醉不醒。湘西苗峒三公主赛蒙花以此花醉倒谷啸风。”

然而,这个世界是真的有这么一种千日醉兰的。也真的有千日醉这种毒的存在。千日醉名字倒是挺好听的,却是一种极为阴险地毒药。这种毒无色无味,能让人毫无所觉的沉睡千日不醒,最后猝死在睡梦之中,且查不出死因来。不过千日醉算是一种温和的毒,至少不会让人痛苦。

其实原本只是千日醉倒也没什么,然而,我的牵绊和刺客的千日醉两种毒在李维风的体内一融合,却成了一种加速催命符。毒药和毒药加在一起并非就一定是以毒攻毒,起码我的牵绊没有这功能。起码这世上所有毒药对我的牵绊都没这功能,所以李维风很悲催的变成了后面一种。这后面一种便是,两种毒加起来毒素厉害了很多倍。这不是做数学题,当然不可能是一加一等于二的事情,若我过了今日还未回来,李维风就危在旦夕。

幸好,我回来了。否则,我也许会后悔自己曾给他种下了牵绊的毒。

牵绊,顾名思义,就是要以毒成为李维风的羁绊,让李维风离不开我。一旦他离开我超过一段时日,他便会每日吐血,吐血七日而亡。好在我离开的不久,李维风的牵绊之毒还没发,否则,李维亦估计现在就在不停的吐血了。

而千日醉和牵绊融合之后,他能沉睡的时间自然大大减少,若我不回来,恐怕李维风撑不过今晚,也许连以后的太阳都永远无法见到了。此刻李维风的生命气息极为微弱,一刻也耽误不得。

我虽然知道千日醉这种毒,也知道该如何配置解药,可是我却没有千日醉的解药。万能解药什么的我倒是配了,可是这六年我才配出五颗万能解药,就这么浪费了我挺肉痛的……想了想,我还是决定把万能解药收着,反正有现成的解药——我的血。

虽然司马裴这个师傅当的不怎么称职,但是我的身体还是让他费了不少心思。为了改变我的体质,司马裴在我身上用了不少奇花异草,各种千金难求的毒药和解药都源源不断的花费在了我身上,终于把我的身体变成了百毒不侵的体质,我的血也就成了世间最狠戾的毒药和万能的解药。虽然当年为了改变体质吃了不少苦,但是对于我如今的身体我还是非常满意的,至少我如今不惧世间任何毒药。

掏出从不离身的匕首,将手腕放在李维风嘴唇上方定住,然后狠狠心在手腕上割出一道口子。我看到我的血一点一点的滴在李维风的唇瓣上,绽放出妖冶的花。将匕首收好,用空着的一只手捏住李维风的两颊,微微用力,李维风的嘴巴便被迫张开了。我的血也一滴不漏的悉数进了他的口中。看着我的手腕,我不禁想起我遥远的前世。

话说我前世有一段时间是个挺没用的人的,经常被我爹妈气几下或者刺激狠了就想跳楼寻短见啥的。有一次被气的狠了,觉得万念俱灰二话不说就拿起水果刀在手上割了一道。不过我当然没死成,因为割脉这种事其实也讲究技巧的,也不是随随便便割了就能死的。后来我手上就永远的留了一条疤,虽然浅,但是却很坚定的存在着。之后我就再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没想过寻短见啥的了,一来是听说自杀死的死了之后不好过,具体怎么不好过我不敢仔细想,反正想着或者都够憋屈的够坎坷的了,死了当然不能更苦。于是后来倒慢慢坚强了起来。二来嘛,每次想自杀的时候就想起了,我连自杀都有勇气了咋就没活着的勇气了?于是果断打消消极念头。其实是真没胆量再割一次脉了。

其实那次割脉我并没有感觉到有多么疼,可能是因为当时只是一时冲动,虽然动手割脉了但是却潜意识的划偏了也轻了力道,在加上当时割脉的速度太快,根本来不及感受到疼痛。而这次我却是重重的在手上划了一道,自然能清楚的感觉到肌肤被划破的疼痛。

看着我的双手,我忍不住自嘲一笑,看来我的手最近还真是倒霉呢。先是因为攀岩害的手被磨烂了面目全非,如今满是痂痕,到现在也不曾包扎过。而现在又为了救人不得不割脉……这算不算自作自受?

感觉差不多奉献了一碗血左右,我收回手,点了穴止血。又将李维亦送我的发带系在伤口处,绕了几圈系紧。手腕传来一阵隐隐的疼,我苦笑了一下,看来这个冬天我不好过了。虽然司马裴为了改变我的体质费了不少心思,但仍旧改变不了我天生体寒的体性。夏天倒还好,可每到冬天我都要不断催动内力保持体温,否则便会手脚冰冷。有时候即使催动内力,手在外面露出一段时间依旧会变得冰凉无比。而如今又失去了那么多的血,恐怕我会愈发的怕冷了。

再次帮李维风把了脉,察觉到他体内的毒素正在逐渐化解,我不由松了口气。视线转移到李维风的脸上,不由的被他吸引住。

李维风如今已是弱冠之年,继承了皇后和皇帝的优良基因,从我认识李维风开始他就是个小帅哥,然后我就一直看着他长大一直长大如今成为一位风度翩翩的大帅哥。咳咳,好吧,我和李维风两个人只能说是互相看着长大。所谓青梅竹马,不就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俩人一块长成大人么。

我见过李维风的很多样子,温柔的样子;宠溺的样子;试探的样子;严肃的样子;以及大婚时他浅浅的笑着的样子。然而我却从来没见过他躺在床上病的如此虚弱的模样。

所有见过李维风的人无一不夸他生的好模样,我想玉树临风风度翩翩龙章凤姿等等这些夸人的词汇李维风应该早就听烂了听的耳朵都能起茧。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李维亦如今这么一副病怏怏的模样竟然也能让我觉得好看,而且是十分好看。

虽然他的眼睛闭着,遮住了他那双黑若幽潭的双眸,却给他添了一分沉静的美;脸色虽然依旧苍白,却让平日英气的他多了一分柔弱的病态美。唇瓣上犹有几滴血残留上面,更给李维风添了几丝妖娆的风情。若是李维风此时的模样被人看到……恐怕又有不少宫女会暗恋上他了。

不过……美则美矣,李维风唇上的血迹还是消除掉的比较好。否则被人发现又要麻烦了。可是……我在怀里掏了掏,突然想起来貌似我身上从来没有带过手帕之类的东西。

看着李维风的唇,我不由舔了舔我的唇。李维风的嘴唇很薄,唇形极美,虽然我一直都听说薄唇的人薄幸,但是我也听说和薄唇的人接吻味道特别好。不如……试试?想着,我的嘴唇不由自主的贴了上去。然后,我的舌头很小心的伸出来,舔了舔他的唇。

不知道是我的血的味道好,还是他的唇的味道好,总之,我竟然有点恋恋不舍。于是,我又在他的唇上多亲了一会。不过,我怎么觉得有人在看着我?【小舞下手了,捂脸,好羞涩好羞涩,还是求收藏求推荐求支持求留言!打滚,大家表霸王嘛,就算是批评也好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