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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黄戈雅

“你就是石头叔的孩子?我叫阿羊。”带头的孩话了。

唐歌道:“你可以叫我石头。”

阿羊头,对唐歌道:“我们去钓鱼,你们一起吧。你放心,阿亮也经常去那边,不会有危险。”

听到阿羊条理清晰的解,唐歌不由的头,暗道这孩子真聪明,将来长大了估计也是个纵横荒原的风云人物。

一群人打打闹闹的开始出发,照顾到阿亮的速度,他们走的并不快。唐歌一直以为阿亮会被孩子们欺负,现在才知道情况并不是这样,孩子们调皮逗弄阿亮是有的,欺负他的情况看样子不会发生。这个部落本就不大,大家只有紧紧抱团才能好好生存,所以阿亮在部落的待遇比唐歌原本以为的要好得多。

山脚下就是一条河,河流很,不过却有几个大水潭。水潭一面是陡直的坡,一面是浅滩。钓鱼就坐在坡上,竹竿伸出去水就有一两米深。可能是上游下过雨,此时的河水很浑浊。

一个挨一个的坐好,唐歌也替阿亮装好蚯蚓。阿亮非让唐歌钓,他在旁边看着。唐歌也确实手痒,来到这个世界几乎半年了,除了大石头带他看黑蛟那一次,其他时候就没钓过鱼。要知道上辈子他可是钓鱼发烧友,隔三差五的就要开着车出去找地方过过瘾,要不连觉都睡不安稳。

唐歌也不客气,接过竹竿开始准备线组。阿亮的鱼竿是晒干了的竹子,大概三米左右,线是兽筋线,比起其他孩子们或者麻绳或者兽皮的鱼线要讲究太多了。钩子是骨钩,造型很奔放。唐歌估计这个钩子没个一二十斤的鱼很难吞进嘴里。刚好他腰里就有出门时带的鱼钩,就挑了一个的给换了。用两头截断中间中空的骨头做了个通心坠,没有浮漂,就只能绷紧了鱼线看杆稍。

钓组一下水,唐歌心里也挺激动的。久违的感觉啊,话他时候就是在河里池塘里玩竹竿长大的,没想到来到另一个世界了,还能再体验一把。

没多大会,陆陆续续有鱼上钩,竟然都是清一色的大黄颡。这种鱼黄底黑花,腹部雪白。背鳍上一根长刺,腹部两个鱼鳍也各有一根长刺。刺略微有毒性,要是被刺中了会火辣辣的疼,由于被抓到时,这种鱼会不停的上下晃动身上的鱼刺,还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所以唐歌的家乡也把这种鱼叫戈雅,南方则叫黄蜡丁,也有叫昂刺鱼,黄骨鱼的。

戈雅鱼的嘴很大,长的非常像鲶鱼。要是把鱼刺去了,身上的花纹淡,那就跟鲶鱼一模一样了。这种鱼一般长不大,唐歌上辈子钓过最大的也就七两多。可这条河里钓到最的都有六七两大,大的估计得有一斤,圆滚滚,肥实实的,看着非常喜欢人。

戈雅鱼除了身上有刺,有花纹,背上有个鱼鳍之外,其他地方跟鲶鱼长的一样,身上同样没有鱼鳞,也没有刺,这种鱼肉质非常细嫩,味道非常好,不管是煎、炸、炖、煮,皆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有了渔获,几个屁孩就闲不住了。捡柴的捡柴,生火的生活,还有一个负责择鱼的。择这种鱼不用刀,拉着鱼嘴一撕,内脏就全部曝露出来。把鱼鳃去掉,再把肚子里那一丁的鱼肠择下来,整条鱼就算收拾好了,简单快捷。

只要用麻叶把鱼包了,捆好麻叶放火里烧就能做出非常鲜美的烤鱼出来。包麻叶的时候,唐歌发现这些孩子带的竟然还有盐,唐歌知道这个部落绝对没有富裕到把盐给孩子们随便祸祸的程度,这些作死的熊孩子竟然敢把盐偷出来烤鱼,回去还不定面对什么样的家庭暴力呢。唐歌把腰里的细盐递了过去,示意用这个。一群屁孩也被唐歌的土豪行径给震撼了,看着唐歌的目光中也多了敬畏的成分。

不一会,麻叶烤鱼做好了,阿羊先挑了两个火候掌握的最好的麻叶包给唐歌和阿亮送来,唐歌也不客气,竹竿往地上一插,解开麻叶包就开始大快朵颐。麻叶包一揭开,香气顿时扑面而来。金色的鱼皮下,是洁白如雪的滑嫩鱼肉,看起来就让人流口水。鱼肉和叶子的清香混合在一起,吃起来更加香滑嫩爽。吃法虽然简单,但味道绝对一流,而且别有一番野趣。

要知道在唐歌上辈子的世界,这大黄颡价格可不便宜,有些地方这些东西卖的比活虾还贵,而大黄颡的味道也对得起它的价格。如今只是简单的麻叶包一下,在火堆里烧一烧,吃起来却不腥不腻,满口留香。肉质肥美鲜嫩,却有嚼劲。比什么鲫鱼鲤鱼草鱼的味道强多了,甚至比大虾的味道也差不到哪儿去。

鲜鱼好吃,可是不饱。虽然刚吃过早饭没多久,但唐歌依然吃下去五六条。阿亮个子挺大,胃口却不是很好,吃了两条就不吃了。

吃完鱼接着钓,也算见了鬼了,唐歌知道雨后水浑是钓戈雅的黄金时间,可这一条接一条的,其他鱼连个影子也见不到,这种情况也算是少见了。

其他的孩子们,填过了肚皮就去游泳,阿亮他手脚不好,不能下水,唐同样很开心。

玩累了,也到了阿亮午睡的时间。唐歌和他一人提着一串鱼赶回家。唐歌把鱼收拾好,泡在水里,这样不容易变质,忙完了回头看,阿亮已经美美的睡着了。即便是睡梦中,阿亮的脸上也挂着英俊的笑容。唐歌不禁暗叹命运不公,如果阿亮聪明一就好了。哪怕一也好。

下午时分,大石头他们回来了。他们这趟出去并没有走远,只是在部落周围收收套子,检查下陷阱什么的。几人猎物并没有打多少,倒是毛栗子捡回来一大包。

猎物堆里的一只野鸡吸引了唐歌的注意力,这只野鸡尾羽超长,唐歌把尾羽拔了下来,比了一下,估计一根得有一米多。唐歌灵机一动,寻思用尾羽给阿亮做一紫金冠,就如同戏文里孙悟空的凤翅紫金冠一样,这样的帽子,配上阿亮英俊的外形,一很拉风。

想做就做,检出几根长短差不多的尾羽,唐歌找了一根竹管,拼命的打通其中的关节,把尾羽装了进去。等回到部落就用铜做个紫金冠,加上这两根稚尾,再找宝石修饰一下,一定非常漂亮。到时候给自己也弄上一,那效果,指不定有多威风呢。想一想唐歌就有些激动。

这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唐歌突然想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桐叔明明年龄比大石头还,怎么能生出这么大的儿子?问大石头,大石头却笑而不答,搞得唐歌非常的摸不着头脑。

转眼时间两天过去了,到了分别的时候。阿亮的腿脚不好,所以老桐树一家三口把大石头父子送到部落外边就止了步。

那边,大石头和老桐树两个口话别,这边,阿亮拉着唐歌的手,哭的稀里哗啦,死活都不松手,什么都不要和自己的弟弟分开。

唐歌眼眶也湿湿的,两天的相处,唐歌已经彻底接受了这个一心要保护自己的傻哥哥,如今到了分别的时刻,心情也非常的难过。一再保证如果有机会一定来看阿亮之后,怕自己忍不住要流泪的唐歌先出发了。

爬上对面山梁之后,唐歌回头看,阿亮依然站在原地对自己挥着手。唐歌把双手笼在嘴边,冲阿亮喊道:“亮哥,你要好好的。我一定会回来看你的!多保重!!!”

阿亮的双手挥舞的更急了。唐歌的眼泪也终于忍不住喷涌而出,大吼一声:“亮哥!我走了!!!”然后头也不回的上路出发。

离别总是让人伤感,唐歌赶了好一段路之后心情依然沉重。

“桐叔的部落和我们部落关系是不是很好?”唐歌问道。

大石头答道:“的确很好。早些年你九姨为了让胖巫给她治伤,几乎就住在咱们部落。”

唐歌继续问道:“作为酋长,是不是桐叔的任何话他的族人们都要听从?”

大石头道:“那不一定,要是离谱的决定,族人们完全可以不听他的。”

唐歌道:“那有没有可能,把北山部落合并到咱们部落?这样就可以大大的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唐歌终于出了自己真正的想法。

大石头深深的看了唐歌一眼,缓缓的道:“很难。要知道你桐叔的部落虽然不大,但是他们是有图腾的。每个部落的图腾都不一样,所以信仰也不同。有自己信仰的部落,除非被人灭掉,否则永远都会对自己的图腾保持忠诚。合并到别人的部落,就要信仰别人的图腾,所以这件事几乎不可能。”

唐歌道:“可我们的部落没有图腾。所以不存在跟他们信仰冲突的问题。再了,就算两个部落合并到一起,他们依旧可以保留自己的图腾和信仰,不会有人强迫他们改变什么的。”

大石头摇摇头,依然固执的道:“这件事太难办了,几乎不可能。”

唐歌叹了口气,不再跟大石头争执。只是闷着头赶路。

“我想进行成年礼了。”正在赶路的唐歌冷不丁的道。

“不行!太早了。”大吃一惊的大石头道。

唐歌道:“我需要一个身份,一个成年人的身份,所以成年礼必须举行。”

大石头仔细的跟唐歌分辨道:“不行,你还太,年龄不到。而且你在部落里的时候,族人们都会听你的安排。你想要一个身份无非是要跟部落外的人打交道,你年龄不够,有身份别人也不会承认的。”

唐歌再次沉默无言。

虽然每个部落的成年礼都不一样,对年龄的要求也不同。但总体上还是要保证孩子们的年龄在十三四岁以上,唐歌如今才九岁,根本就是一个屁孩。如果举行了成年礼,其他部落的人不但不会承认他的身份,反而会笑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