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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所以……”许芸芸把额前的卷发向上撩起,另一只手拿着个大卡子把刘海儿别在头顶,“……他约了你?”

“嗯嗯嗯。”连恰抱着巨大的毛绒兔,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而你答应了。”用的是肯定句,而非疑问句。

“是啊我答应啦……咦为什么你知道啊!”明明还根本没讲到后面,只讲了前面。

“因为。”许芸芸往手心里倒了营养原液,对着镜子仔细一点点往脸上揉,“你如果没答应的话,不会和我说这件事了,没必要啊。”

“……是哦。”连恰无法反驳,有时候她真心实意觉得许芸芸比她还要了解她,“因为五一节放假嘛,我也没别的事情,择日不如撞日,约了明天去了……中午一起吃饭,刚好下午去玩。”

许芸芸脚在地上一蹬,人跟着椅子往后一撤,仰起头看看坐在上铺床上的连恰:“你很开心?”

“开心啊,为什么不开心?”连恰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满脸兴奋,“我好久都没去游乐园玩了,而且是蓝森先生问我去不去啊。”

——那个“而且”的部分真让人在意。许芸芸腹诽。

“哎,对了,说到这个,他怎么突然约你呢?”许芸芸不经意地跟着问了一句。

“我帮了蓝森先生一个忙。”连恰说,往前一扑,趴在了毛绒兔的肚子上,“蓝森先生说要谢谢我,所以带我去玩了,刚好到五月中旬为止门票都是第二张半价!”

“…………”

连恰抿着嘴,不好意思地笑笑:“真的很开心啊,不单单是因为去游乐园啦……我之前一直都不敢想,蓝森先生有没有把我当朋友……现在应该是了吧?”

说着,揪着毛绒兔的长耳朵,傻兮兮地乐起来。

——不,我觉得他没有把你当朋友,可是你们两个好像一个比一个傻。

许芸芸费了好大劲儿才把这句话按在肚子里。

另一边,连恰却托着腮,忽然感慨起来:“我很难和人交朋友的,芸芸,你知道的吧。”

“是啊,六年来我一个,六年之前连我都没有。”

“诶嘿嘿……”讪讪地埋下了头,“因为,朋友不是那么轻易能做的啊。我是不太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交朋友那么容易……但是但是……没办法,我靠直觉嘛,直觉不合的人是无法做朋友的,靠近都不想靠近啊,合的人又那么少。”

“本来是这样的,哪有那么多朋友。”许芸芸翘着脚,耸了耸肩。

“……虽然我没办法和你说为什么。”被压得闷闷的声音传来,“但是,蓝森先生真的是很好的人,不是那么泛泛的好人,是我真的觉得他很好,货真价实的,真心实意的,很好很好的人。我把他当我的朋友,希望能好好珍惜他,但是我其实……没太敢指望过他能把我也当朋友,因为我知道做朋友有多不容易,所以……我觉得我很幸运啊。”

连恰探出头来看许芸芸,头发被蹭得有点乱,脸颊微红,眼睛弯弯的,像是落了一捧星星进去一样。

“别的我不知道——”许芸芸拖着调子,慢条斯理,爬上了两架床中间的梯子,伸手去捏连恰的脸,“——但我知道恰恰要被拐走啦!”

“呜哇哪有……”

“有!”许芸芸两只手一起上,捏着连恰脸颊上软乎乎的肉,“我宝贝了六年的小天使,被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拱走啦!我吃醋!”

“没有啦,哈哈哈哈哈——不一样,不一样啦!芸芸是芸芸,蓝森先生是蓝森先生……噗哈哈哈哈……别挠我别挠我啦!我怕痒啦!”

两个女孩嘻嘻哈哈地闹腾了好一阵子,直到连恰抓着毛绒兔猛拍许芸芸,才告一段落。

第二天上午将近十一点,在蓝色森林里碰了面的两个人,同时“啊”了一声。

只不过连恰是真的说出声了,蓝森只是用他的表情很诚实地表达了惊讶。

连恰“啊”的一声,是因为蓝森竟然在脑袋上戴了一顶棒球帽——这种装扮让蓝森先生看起来不那么蓝森先生了,更接近于蓝森少年,比曾经的连帽衫扮相看着还要小。

蓝森惊讶的是,连恰竟然把头发扎起来了。

连恰一直都留着半长不短的及肩发,平常都是披散着头发,只在脑袋一侧别个小发卡当做装饰——四叶草,粉樱花或是泰迪熊——但这次却把头发扎到了脑后,因为头发还不够长,脖子后面剩着一圈小碎发扎不起来,辫子也小小的,翘在脑后一晃一晃。

“蓝森先生,为什么现在戴帽子呀?”毕竟他们是说好先吃饭再去游乐园的,在屋子里还戴着帽子有点奇怪。

[这样看起来奇怪吗?]

“帽子?不会啊,这么看可年轻了,运动少年的感觉。”连恰实话实说地称赞。

蓝森露出了放心的表情,摘下棒球帽放到一边,像之前的许多次一样去处理早洗净切好的食材。

“……”

连恰愣愣地眨了眨眼睛,没弄清楚蓝森戴上帽子是不是是为了让她看看而已。

或者说,感觉更像是……审核一样?

她抬手摸摸后脑的辫子,后知后觉地心虚起来:“蓝森先生,那我把头发扎起来怎么样?看着会奇怪吗……我好久没有留过长发了。”

蓝森的动作一顿,简单地摇了摇头。

连恰无师自通地看懂了蓝森的意思:“不奇怪好啦,我觉得去玩的话头发梳起来方便点,而且有点热了。”

她发现她解读蓝森肢体语言的能力似乎有所增强,这让她觉得十分开心,像是某种他们关系亲近的证明一样。

蓝森在做饭,连恰不想吵他,何况也确实没什么事,她往前趴在吧台上——她好像开始习惯吧台的位置了,因为和蓝森说话方便——在微博随便刷着玩儿。

然后想起有段时间没刷蓝森的微博了,从关注列表里找到蓝色森林点了进去。

蓝森的微博一如既往的充满各类活动宣传、转发抽奖与烘焙心得,一丝不苟,完全是个合格的甜点店微博,不过近期更新不多。

如果不算上被新浪暴露的“他最近赞过的微博”那一条。

新浪光明正大地出卖了那条被蓝森点赞的游乐园扩建后游玩攻略。

“呜哦……”

听到背后传来的声音,蓝森疑惑地回过头去,却发现连恰正把自己整个儿埋在桌面上。

“?”

他关了火,擦了擦手,走过去,想问问连恰怎么了,苦于对方看不见自己,只好试着伸出手,很轻地戳戳连恰的头发。

“哇!”

连恰一下子抬起了头,吓得他急忙挪开手指,生怕戳到对方脸上。

但对上女孩那双棕色的眼睛时,他又觉得他似乎没什么话可以说了。

“……可以吃饭了?”连恰眨巴眨巴眼睛,呆呆地问。

蓝森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

吃完饭,歇着待了一会儿消化一下,蓝森开着车带着连恰去了扩建后的游乐园。

游乐园的距离有点远,建在市郊,一路过去距离长得连恰差点打哈欠,但因为坐在副驾驶座,存有一种责任心,时不时和蓝森说说话打消睡意。

在开车的蓝森完全不能做出任何回应,他很安静地听着,车后视镜上挂着个小铃铛,每次急刹车和起步的时候都会晃晃,响得清脆,显得不那么单调。

等到了游乐园门外的停车场,停好车,连恰拉开车门跳下地,大大地伸了个懒腰:“终于到啦——”

“我好久都没来过游乐园了呢,好像只有小时候来玩,长大了没时间了。”连恰说着,已经背着包,蹦蹦哒哒地往门口跑,“蓝森先生,我看见卖票的地方了,那边那边!”

蓝森锁好车,跟上去,觉得心情变得愉快起来:“你喜欢?”

“喜欢啊,游乐园是个好地方。蓝森先生呢?”

“我不知道。”蓝森诚实地回答。

“咦……不知道?”

“我没来过。”小的时候他对游乐园不感兴趣,等稍微大一点了,他又刻意避免自己去人多的地方,一来二去的,如果不是因为连恰,蓝森觉得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踏进游乐园的大门。

“……”连恰张了张嘴,想想,把即将脱口而出的那堆安慰咽回去,“那第一次来的话,我去给你买个东西吧!很合气氛的,来游乐园的很多人都会买!”

蓝森完全不知道连恰在说什么,但他从善如流地点了点头。

“那我先去那边买一个。”连恰指了指游乐园外的精品店,“蓝森先生,你可以先去买票吗?要是你买好了我还没出来,你来那里找我好。”

蓝森点了一下头,看着连恰小步小步哒哒哒地跑进店里,这才转身去排售票窗口的队。

他排着队的时候觉得人很多,庆幸自己个子高,又有点庆幸连恰没跟着来——这实在是太挤了,而且旁边还有个小孩不知原因地哭闹不停,相当吵。

因为人多,队伍挪动得相当慢,蓝森最开始担心等连恰过来了票还没买到,可是直到他把第二张半价的两张票拿到手里,也没看见连恰的影子。

他记着连恰和他说过,还没出来的话去精品店里找她,于是他把票放进兜里,快步往精品店的方向走。

推开门进去的时候,蓝森环视了一圈,愣住了。

他没在店里看到连恰。(83中文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