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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喜欢,很喜欢

第一百一十一章喜欢,很喜欢

(今天是2013年的第一天,我收到了一份最好的礼物,感谢罪该万死的书评,我从头到尾看了十遍,一遍又一遍的看下去,总是看不厌,这是我2013年收到的最喜欢也是最好的礼物,谢谢你。最后,祝大家元旦快乐,新的一年可以找到自己的归属,在新的一年里,做好自己。)

看到这一段的时候,赵致远突然合上书页,对这本书有了一种敬畏的心,或许对写书的人来说,他只是在阐述一个故事而已,但是对赵致远来说,这本书并不仅仅只是一个西游的故事而已。默默念叨两句之后,赵致远再一次打开书页,继续翻看。

“八戒,你又在想翠兰了?”八戒笑了笑,“我没有想她,我只是在想,她有没有想我。”悟空大笑,“你果然是个猪,猪也懂爱情么?”八戒也笑了,“你个死猴子知道什么是爱情么?”悟空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只是记得,五百年前,我记得有一个叫紫霞的女孩,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八戒沉默,你可知紫霞五百年前已经死了?

一段话,从头到尾都是一问一答,每一句问话之后,又是一句反问,看到这里,赵致远沉默,屏住呼吸,继续看下去。

“师傅,他们说,当一个和尚没有了取西经的意志,取回来的西经也是假的。”玄奘淡笑,“是真是假,不都是西经?他们要看的又何尝是真经?”八戒摇了摇头,“我不懂,师傅。”玄奘苦笑,“总有一天你会懂的,取经,只不过是一场骗局而已,骗的是万千众生,他们要的只是一场故事而已。”

“师傅,取了经书,不如我们现在分包袱吧。”玄奘点头,“分吧。”八戒抬头,“师傅,我走了以后你还会想起我么?”玄奘叹息,“不曾忘记,何来想起?”“师傅,俺老猪不走了。”

“死猴子,你是不是又在想紫霞了?”悟空疑惑,“紫霞是谁?”八戒大笑,“紫霞是别人的老婆。”悟空点头,“哦,原来是别人的老婆,那我为什么要想她?”八戒苦笑,“因为哪怕是你忘了她,你还是会想她。”

当看到这里的时候,赵致远站起身来,丢掉手中那根未燃尽的香烟,深深的吸了口气,合上书,他很想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但是有一点却无法否认,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掀开封面,简介下面有一个硕大的笔名,只不过却不是想象中的人名,入眼处四个大字弥天大谎。赵致远淡淡一笑,轻声念叨,弥天大谎。笔名的下面还有一段如同蚊子一般大小的序,扯一个弥天大谎,让整个世界的人跟随我的指尖一起翩翩起舞。

合上书,赵致远捧在手中,他不想把书放回去,但是一毛钱难倒英雄好汉,但是他又不舍得这本书,看向一旁坐在小板凳上拿着一根旱烟袋不停抽烟的摊主,赵致远微微一笑道:“老板,这书多少钱?”

“不贵,二十五块钱。”看到赵致远开口询问,老板嘿嘿一笑,露出一副被烟熏黄了的大黄牙,脸上的皮肤沟壑交错,看起来像是经常饱受风吹雨打的人,只不过,这样的一个形象竟然是卖书的?

“老板,你这书摊一天能赚多少钱?”看到老板很好说话,赵致远干脆走到了老板的跟前跟他聊了起来。

“唉,不中,赚不了几个钱,经常一天卖不出去一本。”听到赵致远问到了他的伤心处,老板大大的叹了口气。

“既然赚不到钱,为啥你还要摆摊卖书?找个工作不是更好点?”赵致远有些诧异,看着老板的身材不管找个什么样的工作,也比在学校门口摆摊卖书赚得多。

“哈哈,小兄弟,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对我来说,卖书看书就是我最喜欢的工作,赚多赚少我心里踏实,这人生嘛,能有几个人可以做到大洒脱?要么赚钱不高兴,要么高兴不赚钱,正好,我就属于那种愿意高兴不赚钱的人。谈不上洒脱,也就顶多称得上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有些东西,不是钱可以买到的。”

说到这里,赵致远心神一凛,老板继续嘿嘿笑道:“这里所有卖的的书,我都全部读过一遍之后才敢过来卖的,这个时代的文化人太浮躁了,写出的东西也太浮躁,根本不适合你们这些学生们看,我摆摊也只在学校门口卖书,那些个浮躁的书不适合你们学生们看,有些书是可以影响人一辈子的,你们浙大是咱们浙江最好的大学,就算我只是个卖破书的人,也要对你们负责阿。最起码现在我卖的这些书全部都是我读过一遍的,好不好不敢保证,最起码对得起我自己的良心。”

老板嘿嘿一笑,再一次露出一副大黄牙来,但是这段话说出来却跟他的形象完全搭不上边,尤其是在他说出一本书可以影响人一辈子的时候,赵致远肃然起敬,他突然想起一句话来,一个人哪怕是捡破烂的,也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老板,这些书你全部都看了一遍?”赵致远低下头看着摊上摆着的书籍,看着不多,但是多多少少也有几百本。

“小兄弟,是读,不是看,看一本书容易,但是读一本书就不容易了,一眼扫过也算看,一个字一个字的也算看,随手翻上几页也算是看,但是读就不一样了,一本书只有读才能记到心里,那些过眼就忘的书,只能看,不能读。”

听到老板的话,赵致远猛然一震,一种震撼瞬间由内而发在心中豁然开朗,这句话让他想起了那个同样剑走偏锋的男人,叶小寒,他也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而此时的老板再一次推翻了读书无用论,似乎他的话比叶小寒来的更切合实际一点,所谓一语中的,大抵也就是如此了。如果说叶小寒说的让人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的话,那么现在的老板就是用最朴实的话来阐述一个最朴实易懂的道理。

赵致远顿首,点头道:“老板,你说得对。”

老板哈哈大笑,“小兄弟,我是个没啥大文化的人,看着你们浙江大学的这些天之骄子,我打心眼里羡慕,我这人小学毕业就没咋上过学了,但是我喜欢读书,辍学以后我就喜欢看些个劳什子的,再到后来我就喜欢看一些比较冷门的书,那个时候的书还没现在这么浮躁,也没有那么多动不动就是一大串的大道理,道理谁都懂,但是能做到的又有几个?我这辈子没啥大的感悟,这三十四年最大的感悟就是,有些东西一旦错过就再也找不到了,但是有些东西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得到的。小兄弟,趁着年轻,有些东西是你的,就去争取,不要等到错过了再去后悔,那可就追悔莫及了。我最后悔的就是年轻的时候太傲,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年少轻狂终究是好事,但是狂过头了就是作茧自缚阿。不然哪能沦落到一天三餐不继的地步?哈哈,说多了,小兄弟,这本书看的还喜欢么?”

听着老板的话,赵致远一直沉默,说实话,他的每一句话都犹如一把尖刀刺到自己的心中,从头到尾,赵致远一直选择聆听,对于一个有经历有故事的人,赵致远是喜欢听他们的故事的,他最大的乐趣就是多走几个城市,多看几本书,多认识几个人,多经历点算不上大坎坷也有小颠簸的人生,多阅几分人世沉浮,当老板问话的时候,赵致远点了点头道:“喜欢,很喜欢。”

喜欢,很喜欢,五个字,但是对于赵致远来说,他很少把喜欢跟很喜欢连续用在一起的,甚至他连喜欢两个字都很少说,但是今天能一口气连续说了两个喜欢,便可见赵致远对这本书的喜爱程度到底有多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