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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生死一线

“轰.……”小钟肩上的火箭筒猛的爆炸开来,滚滚浓烟顺着门外的风一直飘进屋内,一时间,整间屋子烟雾弥漫,随着烟雾飘散的,还有小钟的碎肉残肢,硝烟混着血腥的味道笼罩了房里每一个角落……

坐在太师椅上的黎叔,忍不住伸手捂住鼻子,借以过滤外面那混浊无比的空气,只可惜五根干瘪的手指并不能起到过滤的作用,所以他只能继续呼吸着,呼吸着屋内呛人的气体。

冷汗划过脸庞,黎叔嘴角不住的抽搐着。刚刚实在是太险了,如果自己的人没有及时射爆小钟火箭筒里的炮弹,那现在死的就是自己了。

原来,小钟之所以一直不敢移动脚步,就是因为他踩着开启黎叔玻璃罩的开关,他原本的计划就是,在开启玻璃罩的同时,向内发射一发炮弹,当然,在发出炮弹后,自己肯定也会被打成筛子,但起码这样能同黎叔同归于尽。

小钟的想法黎叔当然知道,所以才会暗中命令埋伏的人停止开枪。虽然他早已吩咐过,不管任何情况,只要看见小钟脚下移动一步,马上对着他肩上的火箭筒射击,无论如何不能让炮弹出膛。但黎叔还是没有叫手下抢先射击,因为他怕,他怕那万分之一的几率,如果手下的人不能把炮弹射爆,那炮弹出膛后自己也就没命了,虽然后面小钟一样是个死,但自己的命岂是他那样卑贱之人可比?

于是之前那僵持的状态就出现了,小钟站在原地不动,而黎叔也吩咐手下别开枪,就算自己的赢面高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但他依旧不敢去赌那剩下的百分之零点一,混了一辈子黑道的黎叔,到晚年了,却是比任何人都怕死。

也许正应了那句话,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到最后,还是黎叔赌赢了。毕竟火箭筒发射炮弹,不像手枪之类的小型枪支发出子弹,炮弹出膛时做不到子弹飞出枪膛那么迅速,也许就是慢上那么零点几秒,却已经够了,够救一个人,或者杀死一个。

抬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刚刚处于火箭筒威胁下的黎叔,真切的体会到了死亡离自己如此之近,这种感觉太难受了,虽只零点几秒,可感受起来却比几个世纪还长,他心里发誓,以后一定不能再让自己处于如此危险之下,一定不!!!!

“立即派人给我把武扬抓回来,要活的,我要亲手一刀一刀的剐了他!!!”黎叔对着烟雾弥漫的屋子大声的吼着,此刻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武扬千刀万剐!

……

来到张倩的家已经好几个小时了,这段时间里,阿狼抽空洗了个澡,换了套衣服,衣服依旧是运动装,不用说,还是在张倩大哥的房里找到的。

做完这一切,阿狼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肚皮,又饿了,哎,怎么办?难道又要以水充饥?一间这么大的屋子,不可能没有吃的吧?阿狼估摸着,于是起身在屋子四处翻找起来,虽然对现代人的生活不甚了解,但他还是知道哪里是厨房,哪里是卧室,要找吃的,肯定只能到厨房去找。

找的很仔细,阿狼几乎把厨房每一个角落都翻遍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他终于在一个长方形的柜子里找到一包火腿肠,那柜子不知道是什么做的,里面居然还冒着寒气,下面一层更是结了厚厚的一层冰。

不过还挺实用的,柜子里远远低于常温,食物放进去倒是能保存的更久些,这些简单的道理阿狼还是懂的,他记得以前在深山里,老混蛋就是把猎回来吃不完的野味,存放在自制的冰窖里,这样到冬天,猎物稀少的时候,就不用出门,直接从冰窖里取出来食用就好。

拿起那包火腿肠,没看生产日期,更没有理会里面是否含有时下流行的瘦肉精,一把撕开包装,阿狼大口的咀嚼起来,还别说,味道竟然比馒头还要好。

不多时,一包二十根,一百克装的三汇火腿肠就进了肚里,“咳”阿狼打了个咯,这东西还真好,虽没有馒头的块儿大,吃起来倒还撑肚子,整整二十根火腿下肚,虽没有完全饱,但起码没有饿的感觉了,再到水龙头下喝了几口还带着漂白粉味道的自来水,阿狼满意的拍了拍肚皮,终于解决了一个天大的难题——吃饭!

躺在客厅的沙发上,阿狼脑里又不自觉的想起了张倩,自己到底该怎么办啊?怎样才能救出她呢?硬闯创世教肯定是不行的,自己的实力还没有强到逆天,不用太多,单是天擎一个人就够自己喝一壶的,况且听他说,光剑组就有好多同他身手相当的人,而且以前还听那犀牛提过什么枪组的基因战士,剑组的剑帝刀皇,戬组的异能者……

就这样冒然的闯进去,那同送死没有任何差别。想到这些,阿狼心里一阵烦躁,猛的一拳击在面前的大理石茶几上,“啪”的一声,结实的大理石桌面应声而碎,碎石如同子弹般四散飞溅,沙发上的阿狼身上顿时被划出道道血痕,而他却浑然未觉,依旧一脸麻木的靠在沙发上,任由着鲜血顺着伤口流淌……

突然,阿狼心里泛起阵不舒服的感觉,老是觉得好像什么人出了事一般,会是谁呢?是张倩吗?感觉不像,这种不舒服并不是当初看着她被抓走时,那种痛彻心扉的的难受,会是谁呢?自己一生认识的人并不多啊!

难道是武扬?他不是回青帮了吗?以他的身手,青帮应该没有人能杀得了他才对啊!为什么会想到武扬的安危?自己难道会在乎他的生死?真的已经接纳他了吗?心中已经把他当朋友了吗?阿狼心里一遍遍的问着自己。

一遍遍的想着,心里那不舒服的感觉越甚,阿狼已经确定,这种感觉一定和武扬有关,难道他真的出事了?

武扬原本是来杀自己,夺张倩的药水的,可是自从利用他后,不仅杀自己不成,反而还同自己合作起来,当然,最后药水也是没有拿到了。会不会就因为这样,他回去后被上面的人追究?一定是这样的,阿狼冷静的分析着,他不知道,他所分析的情况和武扬遇到的简直一模一样,而此时的武扬正驱车亡命的向他赶来,如果不是秉着一股要为小钟报仇的信念,估计他早就倒下了。

如果他真的有危险,我应该去哪里救他呢?阿狼并不知道青帮在GZ的驻点,算了,还是在这里等他吧,如果他够聪明,一定会找到这里来的,要是连这里都找不到,那他也只有自求多福了。

武扬够聪明吗?答案是肯定的,此刻的他已经是虚弱至极,鲜血顺着伤口流出,侵湿身上衣物的同时,也侵湿了车内一大块地方。双眼的眼皮老是止不住想闭上,强烈的睡意袭过一阵又一阵,武扬只能凭借强大的毅力克服着,他心里清楚,只要自己这一闭上眼,那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啪!”抬手狠狠抽了自己一个耳光,赶跑了一阵睡意,武扬轻声嘀咕着:“阿狼啊阿狼,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啊,如果你不在那里,那我这条小命可就算交代了,小钟的死也变得毫无意义了……”

武扬并没有幻想小钟能活着,黎叔那老狐狸,不是单纯的小钟能对付得了的。虽然离开时,貌似小钟抓住了老家伙的弱点,但他依然觉得小钟没有活命的可能,因为小钟和黎叔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并不是说小钟就低人一等,只是智谋上,小钟就是拍马也赶不上那老家伙。

油门一轰到底,指针上显示的是350KM/H,武扬记不得,这一路上到底闯了多少次红灯,而后面追击自己的警察也是越来越多,好在自己驾驶的是辆法拉利跑车,优越的性能让他很轻松的甩掉了后面一批又一批的警察,只希望下一个路口没有被设立路障才好,只要再过一个路口,就到张倩的住处了。

远远的看见前面的红绿灯下摆放着一排路障,四面站着许多穿着警服的人,正举着枪向他瞄准。

“靠,为什么每到关键时刻就不顺?难道真的像电影里演的那样,要经过一番生死拼杀才能最终逃脱?该死的警察,就不能让我安心的过去,靠!!”看见前面的架势,武扬嘴里狠狠的骂道,眼看张倩的屋子就在前方,这群苍蝇般追在自己后面的警察却聪明的拦在了前方,他始终搞不懂,要是一开始就在前方设路障的话,自己怎么也不可能跑这么远了啊!

“车里的人听着,马上停车,接受检查,否则我们开枪了!”看着如同一匹脱缰野马般疾驰而来的跑车,路口周围的警察全都举枪瞄准着,“这该死的飞车党,二世祖,纨绔子弟,怎么一到半夜就闹事?短短的半小时,警局的投诉电话都快被打爆了,要是被我抓到你这兔崽子,非拔掉你一层皮不可!”一个肩上有着两道杠的警察嘴里骂骂咧咧的说道。到现在为止,这群警察都以为武扬只是个飞车找刺激的二世祖而已。

踏着油门的脚一踩到底,武扬无视警察的告诫,也没有丝毫减速的意思,反而还把速度提到最高,属于法拉利跑车独有的警报系统,传出了阵阵警报的声音,“请降低车速,你已超过安全时速……”

“烦!”一把按下警报器,武扬驾着车直朝那路障冲去,由于时间仓促,所谓的路障不过是几辆横着停放在路中央的警车而已。

“车内的人请马上停车,接受……靠,疯子,快跑……”躲着警车后面的警察还想阻止武扬停车,可看见迎面而来的车辆不但没有减速的意思,反而还加快了速度,直直的朝横着的警察撞来,处于对生命的眷恋,大群警察本能的起身,向着两旁飞速的逃离而去。

“嘭嘭!!”跑车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一下穿过了两辆警车之间狭小的缝隙,强大的力量掀翻了警车,挟着呼呼的风声,飞驰而去……

看着渐行渐远的法拉利跑车,一群警察恼羞成怒了,纷纷拔出枪来,对着那远去的红色车尾灯就是一阵扫射,借以发泄心中难平的怒火。

“够了!都跑远了还打什么打?赶紧呼叫下一个路口进行拦截,要调几辆重型推土机挡在路中央,哼哼!你不是能撞吗?我倒要看看你怎么给我撞开,小兔崽子!!!”之前那肩上两道杠的警察对着一群盲目扫射的手下一阵怒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