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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大梦场中谁觉我

浮云山庄。

最豪华、最敞亮的那个包厢里,江春水高居上座。

满座尽是熟人,县委办副主任曹茂,政府办主任杨晓光,教育局局长舒应雄,大唐湾乡的人大主i李树干,大云乡人大主ii易炼红、纪委书记陈伯安以及曾明荃,都是曾明泽组织的饭局上的常客。

唯独坐在曾明泽右手旁的那人,江春水才是第一次见面。不过从那人进门时旁人起身与其寒暄时,江春水就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县交警大队的大队长,段正兴。

所谓圈子,今晚这一桌人大概就是最真实的缩影了。

在这么多人当中,江春水的职级最低,年纪最小,资历也最浅。反常的是,今天曾明泽却安排他坐在了自己的左手边。按规矩,这是所谓的三号位,原本不该是江春水坐的位置,不过其他人对此似乎也并没有任何异议。

这份待遇是江春水用暂扣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代价换来的,所有人心知肚明,今晚的主角只能是江春水,而他们无论级别高低,今晚都只是陪客而已。要知道,在这之前的天时间里,人家可都是在派出所里的候询室里度过的。

期间曾明泽也出面找了县公安局的领导想把人给捞出来,奈何林州方面的交警昨天才离开龙潭,饶是同曾明泽关系莫逆的段正兴也不敢贸然行事。同行是冤家,眼前称兄道弟的同僚下一秒指不定就能同室操戈。段正兴有顾虑,曾明泽也不能强人所难。

虽然只被拘留了三天,江春水整个人却廋了一大圈,眼窝深陷,脸色蜡黄,坐在一群达官贵人之间显得格外不合群。

江春水今天早上就被释放了。在走出派出所大门的那一刹那,望着那熟悉的街景,他油然而生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生活不是电影,自然也不会发生电影里那种令人热血沸腾或热泪盈眶的场景。

江春水抬头再低头,今天是龙潭这个季节常见的阴雨天气,小雨初歇,整个天空都是灰蒙蒙的一片混沌。但莫名的,他却觉得有猛烈的阳光刺眼,几近模糊的视线可及之处,没有豪车,没有美女,更没有满脸笑意斜靠在车门上等他凯旋归来的兄弟。有的只是蹬着三轮车日复一日满街吆喝“北方馒头”的小贩,是一言不发、笔直杵在路旁漠视人间冷暖的景观树,是假意关心这世界上的一切实则视线却从没有离开过自己的陌生人。

江春水在派出所的门口站了半响,然后独自回了租房。洗了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将下巴及上嘴唇处那一丛像是被踩过的乱糟糟的茅草般的胡子仔细剃掉,他才上床补了个觉。

这两天,江春水其实没受什么苦。曾明泽早早给公安局那边打了招呼。小地方熟人社会中,面子这东西有时候比白纸黑字的公文还有用。打江春水被送进来,所里上上下下十来号人都懂得这个情况,除了没打开问询室的门锁,把人放出来之外,就没谁把江春水当成犯人看待。手铐没上,一日三餐叫的还都是跟值班民警一样的外卖。

不过尽管如此,被关在不足五平米的小房间里三天三夜,江春水还是倍感煎熬。那种深植于心的对于法律的敬畏感在这个封闭的环境里被最大程度的激发出来,尤其是之于江春水这种本就自知有错的人来说。读书读出来的自持、阅历累积起来的心理防线在未知的灾难面前犹如土鸡瓦狗,特别是在这种你根本不知道会何时发起而一旦发起便会摧毁一切的灾难面前,人是极容易崩断那根心弦,失落、沮丧、懊恼、绝望……一切在平时隐而不发的负面情绪像挣脱了牢笼的恶蛟一般,变得肆意妄为、横行无忌起来。

被拘留之后,在经历短暂的恐慌之后,江春水继而越发不可抑制的懊恼起来。在无数次的复盘之后,他终于意识到,这其实并不是一件坏事。假若借用封建迷信的思想来看待,这未尝不是冥冥之中某些存在给予自己的警示。当然,这里头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事情最后能得以圆满解决,能保住他的公职身份不丢。

凡事做最坏的打算是他抄在笔记本上的一句话,但这个时候,他甚至都不敢去想自己有可能会被革除公职身份这件事情。年近三十,身无它长,手无余钱,要是这时候丢了饭碗,之后还有何未来可言?江春水不愿想,更不敢想。

掩耳盗铃,众人皆知愚不可及。但若事情真落到了自己身上,却总不自觉的当上了那个盗铃人。

江春水只能选择相信曾明泽会帮他,也能帮到他。尽管他知道这是重蹈覆辙,同他现在之所以被关进来的原因一般无二,却别无他法。

好在这一次幸运女神没有抛弃江春水,曾明泽也表现出了符合其预期的操作能力。在江春水离崩溃仅一步之遥的时候,原本天大的问题放佛飓风面前的灰尘般,瞬间消散无踪。

江春水一觉睡到天黑时分,直到曾明泽打电话过来才醒来。

考虑到江春水没了驾照不能开车,曾明泽亲自开车过来接江春水去吃饭。不过对此,提前享受了一把处级领导待遇的江春水却没什么感觉,要搁在以前,早受宠若惊不已了。

还是老规矩,三杯酒之后是自由交流时间。

曾明泽第一杯酒敬的是段正兴,这在情理之中。朋友之间固然应该互相帮忙,但受助的一方也该有表达感谢的觉悟,这样有来有往的情谊方能长久。之后第二杯酒,曾明泽敬了江春水。

“你受苦了!”曾明泽没有用小杯,而是端起了大杯一饮而尽。

江春水轻声说了句:“谢谢老板。”

随即也陪着喝了一大杯。

接下来,陆续又有人过来敬江春水的酒,不用想,自然是曾明泽之前就有交代过的。

江春水心知虽说喝酒的人是自己,但人家敬的却是曾明泽,但来敬酒的都是领导,自然懂装不懂,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装出受宠若惊的模样同众人碰杯,低着头弓着腰,尽量摆出一副谦虚诚恳的姿态接受一轮又一轮的毫无新意的教诲和言不由衷的夸赞。

等所有人都敬过江春水酒,江春水也回敬曾明泽、段正兴两人之后,他便理所当然的醉了,伏在桌上人事不省。

“酒量还是差了点,哈哈!”耳畔传来曾明泽爽朗的笑声,他的话音刚落,其余人也随即跟着哄笑起来。其中虽不乏不明所以只是习惯性附和的假笑,节奏却也掐得相当准确。

“明荃,你叫两个人送小江回去。来,段队,咱两再走一个。”曾明泽交代下去之后,不一会儿,江春水便感觉到有人过来将他从桌子上扶了起来,有两个人一左一右将他夹在中间,半扛半拖着他往外走去。

江春水将眼睛眯成了一道缝,嘴里含糊不清的说这些连他自己都听不清楚的话语,极其配合的让那两人把他推上了一辆SUV的后排。

他感觉头晕沉沉的,却远还没有醉到不省人事、只能让人拖着走的地步。他能清楚的听到刚才包厢里的每一个人说的每一句话,送他上车那人长什么样、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他更是瞧得清清楚楚。他之所以装醉,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他不想再继续呆在那个看起来格外热闹其实与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的地方了。

在像今晚这样的酒桌上,能提前走的人无外乎地位最高的或最不懂事的两种人。

前者想走就走,其所处的位置或手里掌握的资源足以支撑起他的任性妄为,即便再失礼旁人也会觉得理所应当而不会有半分的怨怼。而后者几乎无一例外的都会被认作是脑残,进而干净彻底的剔除出那个圈子。尤其是领导带出来的年轻人,要是没有做小的习惯,往往会被打上不懂规矩的标签,甭管工作上多卖命,也会被打入另册就是了。所以陪领导出去,在酒桌上死战不退的年轻人比比皆是,怕的就是那个万一。

当尊严和利益相冲突的时候,除了刚毕业从校门出来的小伙子之外,大多数人几乎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不过这也只是那些才混了几年江湖,初窥门径却尚未登堂入室的人才会采取的策略。等多摸爬滚打几年,喝饱了水,再回过头去看,又要忍不住拍着自己的头大骂煞笔了。这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好事,却也从来不缺乏兼顾的法子。儒家所说的内方外圆,所谓的“内直修心不求同,外曲应世不违矩”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先存诸己而后存诸人。

许多人就是不懂这个道理,弯来绕去许多年,费尽心力却不讨好。

被拘留的三天里,江春水想了许多。不仅想了醉驾这个事情,还一点一滴的回溯了自己打大学毕业之后这些年来的生活。

以前他也产生过“我看了这么多书,懂得了这么多的道理,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为什么还是过不好自己的生活”的疑问,起初他认为是自己历练还是太少,人生经验太浅薄的原因。后来他又把病灶归结为自己读书没读透、道理没弄通,以为只要假以时日,等做过的种种演变为经验,经验再加以升华成为理论,理论再经实践便能成为人生通达的指南。

现在看来,其实都对,却也都不太对。归根到底,还是对自己不甚明了,心不定而过于漂浮,以至于走的路多却不长,下的力气足又没有持续作用在一个点上,久而久之也就是事倍功半的结果。反倒是一直秉承“没有好处的事情我不干”的江游,虽说处事思维方式看起来简单粗暴至极,实则却是一门极其实用而且有效的大智慧。

目标明确的人生才有可能成功,即便不能达到世俗层面的功成名就,实现物质上的富裕,却也能免除那些本就可避免的纷扰,实现心安理得的大自在。

没有好处的事情我不干,换句话说就是只干有好处的事情。照这样的大原则生活,精力、时间、金钱得以集中倾注,无关紧要的人事全部抛诸脑后,得,是自己所欲,失亦无悔。

之前江春水住院的时候,江游劝他:人生不要有那么多的勉强,应该学会躲着麻烦走。江春水还自以为自己悟到了其中的精髓,不曾想,现在回过头去,才知自己又走了弯路。许多时候,因碍于情面或害怕得罪人,不说没有好处的事情,即便明知是个坑自己也会往里跳,典型的宁肯委屈自己、自己吃亏也不会驳了人家的面子,说是损己利人也不为过。长期以往,江春水就发现自己陷入了这样一个恶性循环,好似对谁都和和气气,却少有人以同样的态度反馈于他。好像对什么事情都上心,却是多点开花,少见结果。以前他以为是自己心地过于善良的缘故,后来才发现这根品行根本毫无关系,就是典型的讨好型人格,也就是现在流行的舔狗。不同的是,一般的舔狗只会舔特定的对象,江春水则是逢人都习惯性的舔上一舔。凡事都以他人的感受以及他人会如何评判自己为出发点,一来二去就找不准了自己的节奏定位,更谈不上有目标的生活了。

这边,江春水正自神游万里,前排开车的年轻人突然开口道:“荃哥,你知道他住哪里不?”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曾明荃回头望了一眼一直仰面躺在后排一动也不动的江春水,马上打消了摇醒他,然后问他住址的想法,“我问问明泽书记吧,他应该懂的。”

“他没接!估计也喝的差不多了。”曾明荃摁灭手机屏幕,想了想,说道:“到县城找个酒店,给他开个房睡算了。”

司机嗯了一声,接着问道:“哪个酒店?”

曾明荃往后视镜里瞥了一眼,确认江春水没醒之后才说道:“找家路边的快捷酒店吧。”

“车站那家城市便捷?”年轻的司机试探性的提议道。

曾明荃笑骂道:“你当我钱多烫手啊?!要那么好的干嘛,找个一般点的,几十块一晚的就行了。”

江春水在后排听见,嘴角微微扯了扯,心中冷笑不止,却也没其他大的动作,继续装作烂醉不醒的样子。

最后,曾明荃在县城老城区找了家宾馆,把江春水丢在床上就走了。

等到那两人的脚步声消失在楼梯间,江春水马上从床上爬了起来。

站在窗户前,看着曾明荃开车离去,江春水冷笑一声。上次因为石猛那件事情,他对曾明荃的印象一直是很好的。不曾想,知人知面不知心,到底还是没能修出一双能看破人心魑魅的火眼金睛。看来以后还是要多装醉的好,不然可就得错过不少故事了。

曾明荃。

江春水轻声念叨着这个名字,心里已打定了将其划入黑名单的决心。他转身观察了一下房间,发现这宾馆尽管陈设老旧,不过倒也还算干净整洁。

“就在这里睡一夜吧。”江春水自言自语道,放弃了再回去租房的想法。

进卫生间洗了个水温极高的热水澡,江春水赤条条的爬上床,关掉灯之后,仰面八叉的躺在床上,半睡半醒之间突然呢喃了一句:大梦场中谁觉我,千峰顶上视迷途。终朝睡在鸿蒙窍,一任时人牛马呼。

然后缓缓睡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