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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女儿塔

我回到我在恐怖堡的房间。

“莱雅拉的卧室”?我早就不住那儿了,我住在女儿塔。

洛克说,末代红王罗加·波顿当年被北境之王哈龙·史塔克围困在恐怖堡,他将他的两个女儿关在了这座塔里,留下充足的粮食和水。因为当年红王颓势尽显,罗加以为自己很快就会完蛋,没想到围城围了两年多,他的战士英勇强悍,让他欣慰不已。

可是战争让他忘了自己的女儿,两年以后,他带领儿子们在城墙上抵御史塔克的大军,弹尽粮绝,想起这座塔里还有他的女儿和食物饮水。他打开塔楼紧锁的门,却发现粮食发霉,清水变污,两个女儿相拥而亡,尸体已成白骨。

罗加·波顿看到厚厚的橡木门上,锁死的窗台上,还有长出青苔的石墙上到处是长长的指甲印,他不知道女儿是怎么死的,但是他能看到痕迹中显现出的绝望。总之,罗加·波顿因此崩溃,开城投降,不经年就与世长辞。

他的墓位于红王林和伯爵林之间,是一颗枯死的老树,匍匐倒地,哀恸难掩。

这座塔楼因此被从公主塔改名为女儿塔,我猜想还有另外一层意思,红王不在,公主不存,否则史塔克会闹别扭。我必须得感慨,同样是父亲,同样是波顿,怎么如此的不同?

暗红色的螺旋楼梯上是灰色的长地毯,火把静静燃烧,我的卫兵住在塔楼的底部,我住在塔上,比起“莱雅拉的房间”和卫兵的屋子,高处的卧室要更干燥,也会少一些气味,住得更书信一些。

我足踩地毯拾级而上,走向我的房间。刚住进来时,我幻想过塔楼里的公主,还有在月光下偷偷来幽会的骑士。我蠢到准备了麻绳,藏下伪装的衣物,期待哪一天有某位干净秀气的青年带我远走,瞎想。

“你先出去,达莉。”达莉是渔民的女儿,面目丰腴,她声称自己游泳很棒,不过我觉得是因为她体积大,所以浮了起来。她是我的第二个侍女,我自己找的,来自泪江沿岸。

房间里非常干净,卢斯·波顿的仆从没的说,忘了保持整洁的都挂树上了。我打开衣柜,这是我从白港买的胡桃木家具,我掰开最里面的暗屉,摸了摸里头。

满是灰尘,无人发现。

我拿出了几年前第一次与亚瑟·河文相见时拜托他买的东西,一开始他没买到,是后面捎给我的,两瓶。我没发现有什么异样,然后给一匹马试过,非常有效,所以现在里头只有一瓶了。

“里斯之泪”,可溶于水或酒中,无色无味,让服用的人像得了肠胃疾病一样,病情由轻变重,慢慢死亡。

就那么一小瓶,我曾经想用来毒死卢斯·波顿,但是多米利克·波顿未归,我怕卢斯一死,在多米利克还在谷地时,会有卢斯·波顿的其他亲戚搞出继承权纠纷,我不给多米利克·波顿添麻烦。

更何况波顿防着我呢,谋害他的风险也大。

我甚至想过要不要一了百了杀掉夫妇俩,我下得了这个手,但是没机会,卢斯·波顿疑心病那么重,我知道进餐堂的食物看管得有多严,他也很自律,从不突发奇想地吃东西,我猜是我的原因,他教我用毒药,该防着被我下毒。

卢斯·波顿摧残我的心理,蓓珊妮·莱斯威尔迫害我的身体,哪怕无辜,她也想把我给安排了。我不怀疑黄迪克说假话,反正蓓珊妮会安排我的婚事,我根本就不乐意的婚事。

总之,两相比较,蓓珊妮的危害更大,我得把这瓶毒药用在她身上,需要计划一下,别被抓到。

我来到楼下,我卫兵的值班室,“洛克。”

“女士,我在。”我的卫兵正聚在一起烤洋葱吃,味道真重。

“去问问谷地的宾客什么时候到。”

“好的,女士。”洛克挠了挠他的胡子,正在用一块布满污渍的亚麻布擦手。

“你们这里该打扫了,注意点,要是大人突然过来,你们这样会挨罚。另外,我们下一趟去白港的车队是在两个月以后出发,对吗?”

“是的,女士,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直接信鸦,我想曼德勒的大人们会乐意帮您采购的。”那么我大概知道,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喜爱的葡萄酒还有多少了,一桶。

“好,对了,今晚巡夜的口号是什么,你不会忘了吧?”

“水蛭,女士。”哇,那么大胆,有点非议卢斯·波顿的意思。

“你不怕割舌吗?”

“日子苦闷总得找点儿乐子,您不生气就好,咕噜被割舌了不也活的好好的。”

咕噜啊啊叫了两声。

“而且,这不是我想出来的,女士,我都没想到会被您问起。”洛克说道。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房门给锁死。

我脱掉我如今材质尚可的裙子和女衫,穿上镶钉皮甲,套上了恐怖堡的罩袍和马裤,踏着皮靴,。一副卫兵的模样。

我在过去的日子里得上罗加·马尔锡的武器课,所以我有这些东西。

我和我的卫兵舞蹈家达蒙身材相近,发色有些区别,不过天色已晚,灯光昏暗,绑上布带裹住耳朵下巴,戴上头盔,谁都看不出来。

没从塔底走,那会让我被自己的卫兵发现。我把麻绳的一端系在床腿上,另一端在自己腰上绑紧,然后大开窗户,从这爬出去。晚上静悄悄的,仅有的哨兵都在高处和门口,我慢慢滑到女儿塔和内墙的连接处,还好身体矫健,娇躯轻盈,这绳子撑得住,我踩上坚实的地面。

我把绳子留在这里,待会儿原路返回,小心翼翼将垂下来的绳索藏在藤蔓中,任它在绿叶之间摇摆,这样就不好分辨清楚了。然后我沿着城墙上的楼梯来到庭院,途中用泥巴抹了自己的脸,举步走向主堡里的厨房。

门口的卫兵看到我,简洁地唱道,“口令。”

“水蛭。”我没带武器,而且刻意没有用仕女那套曼妙优雅的步法,用的是干农活的汉子踩的步子,满是乡土味儿。我经常要和庄稼汉为伍,这点伪装不难,所以没被认出,也没被防备。我不能让人知道我去下了毒,虽然这种毒药发作缓慢,难以识别,但是要以防万一。

“等等,你是谁?”我听到一个粗鲁的声音,是铁腿沃顿,他在走近我。

“我是‘麦麸’,老爷,”我瑟缩地说道,眸光胆怯,压低的嗓音像极了未变声的高个儿男童,我吓红简妮时这么玩过,特别琢磨出来的腔调,“新来的卫兵,来自泪江北的泥巴村,上个月跟着税官来的,老爷,我家没人了,税官老爷收走了我家的地和房子,让我来报到。”

“谁给你的这一身?”

“红鼻子,老爷。”

“武器呢?”

“没有,老爷,我不知道。”

“天杀的红鼻子,又来!那你去干嘛?”

“去厨房,老爷,我一天都没填肚子了,我之前在外头问了一位老哥,这才知道去厨房要吃的,厨房在里头,对吗?”

“去他的酒,异鬼为什么不把红鼻子给抓走呢?”铁腿沃顿脾气非常不好,“那只又蠢又笨的披甲猪,你去吧,今晚你做事,记得找苹果派。”苹果派是个卫兵。

“遵命,老爷。”我刻意把“遵命”这个一般农人说不来的单词给讲得怪模怪样。

葡萄酒大概在酒窖里,还有两个月才买新的,那么就是剩下最后一桶。我不愿去想下了毒以后,厨房里的人会不会偷喝,也不去想蓓珊妮会不会和她的侍女分享她的最爱。我不是没来过这里,只不过,如果我以野种的身份接近这里的酒窖,那么当蓓珊妮毒发时,线索就太明显了,所以,我现在是卫兵麦麸。

我没法收买蓓珊妮的人,谁会接受一个野种女孩的收买呢?所以,我只有自己动手,粗暴地行动,我没那本事冒着巨大的风险精确地要了蓓珊妮的命,如果有其他人牵连受害,我也只能替她们在旧神前祈祷了。

我走进厨房,刻意蹭上皮靴的泥巴滴答了一路,这会儿卢斯·波顿大概会在书房里读书,所以我不用担心那个死洁癖会暴跳如雷。他不会在密室,因为他剥皮的活都是我来做,我去密室时一个样,在密室外一个样,我都快人格分裂了。

我放心大胆地走在阴影里,直接进了厨房,有翻东西的响动,厨房里头有人在,“卫兵?我没见过你。”说话的人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着他的努力。

我知道这是红简妮的父亲,迪夫,一个大胖子,正在挪着他的肚子转身去够壁橱里的陶罐,我比这胖子高一些,上前踮起脚尖帮了他。

“我是新来的麦麸,老爷。”我实诚地回答,把陶罐递到他手中。

“谢了,”他则毫无诚意地说着,用手直接舀蜂蜜吃,“你来干什么的?”这家伙不爱洗手,呃啊,我晚上吃的饭里带上了蜂蜜麦饼,我想象力太丰富了,呕。

“吃晚餐,老爷,然后去上工。”我呆头呆脑地回答。

“那就快去,地窖里有黑面包,不准偷吃别的!”后一句是废话,只有旧神才知道这帮下人每天偷吃过多少,这是没办法的事儿,卢斯·波顿给的薪水微薄,所以,美食可是在恐怖堡里工作时,不多的福利之一。

我估计恐怖堡伯爵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日子都不容易,凑合过吧。

我点头哈腰过后走向地窖。

“等一下!”我听到迪夫喊道,“这些泥巴是怎么回事?”

“我在外面站了一天,老爷!”

“你是泥鳅吗?待会擦干净,然后把陶罐放回去,要不然就挨鞭子,割鼻子。”他哼哧哼哧地说道,我点头哈腰,然后走进地窖。

“等等。”迪夫高声道。

“是,老爷,麦麸在等候。”

“橱柜里还有吃剩下的鱼。”我躬身致谢,等他离开,然后继续。

酒窖阴凉,有不少的存货,波顿大人不好这口,但这是一个领主家庭必备的藏品。

我看到有一只酒壶在这里头,就在葡萄酒桶旁边,是蓓珊妮惯用的那一只,产自君临,上面有镀金的龙头纹,或许用着这个,可以让她憧憬首都君临的花花世界吧,贵妇的聚会,王后的邀请什么的。

我把里斯之泪倒进了酒壶里,这么多足够药死马儿了,实际上剂量不需要很多,一点就够。接着,我倒满酒壶,拿在手上,摇一摇。我来到厅堂,然后脱下沾满泥巴的靴子,举步上楼。

“杰兹太太叫我,老爷。”我一路卑微地欠身,把遇到的所有男人都叫老爷,所有女人都叫太太。蓓珊妮的侍女叫杰兹,是溪流地那边铁匠的女儿,脸像是一出生时就被盾牌压过,扁平的。他们说她属于是嫁不出去了,所以才跟着来,可是在一起泡澡时我听杰兹说,她是有过男人的。我走进了女眷的走廊,正巧听到一个女声。

“你是谁,你来做什么?”正是杰兹,她自房中伸出脑袋,眼神戒备,她看着我,我知道如果我有轻举妄动,她会喊出声的,我自然是一动不敢动。

“酒壶,太太,迪夫老爷让我送上来。”我痴痴呆呆地说。

“给我吧。”她打量我一眼,注意到我没穿靴子,“你鞋子呢?”

“太脏了,太太。”

“嗯,脚挺白的,”她鼻子哼了一声,接过了酒壶儿,“好沉,哎?怎么满了?”

“我不知道,太太。”

“杰兹,就当给我最后一杯吧,过了夜的酒就得倒掉。”这是蓓珊妮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

“你没喝过吧?”杰兹盯着我的脸。

我摇了摇头,“我不敢,太太。”

有那么一瞬间,我思量要不要查证这件事,要不要去问问她们,旁敲侧击?

她悄悄抿了一口酒,然后走进了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的房间,我静静地等待,我听到倒酒的声音,我听到了微不可查的啜饮声,她们开始交谈,她一口接着一口。

接下来的目标是乌瑟学士,是他教我知道了里斯之泪,我不能给他找出解药的机会,不能让他发现蓓珊妮被下了毒。

我劝说自己,蓓珊妮不通药学,她更不懂植物,没听说她懂这些。而乌瑟学士很懂,而且因为蓓珊妮体弱多病,乌瑟经常与她接触,他们俩串通的嫌疑很大。

我告诉自己,乌瑟学士已经老朽不堪,他的逝去乃是注定。我努力劝自己,卢斯·波顿让我找乌瑟求药,这一点恐怕早就被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算计到了。她要是真的布置好了一切,肯定不会忽视这一点,她会将乌瑟学士收买。否则如果乌瑟学士诊断了解了我的病因,她就会败露。

他必须死,我告诉我自己,坚强一点,凡人皆有一死,死亡是唯一的神迹,坚强,坚强,下手!我走进乌瑟学士的书房,门锁了,我敲了敲门,等了半天以后,里头传来嘟哝声。

我当然知道这道门的结构,我拔出短剑,这不是亨得利·布雷肯给我的那把,那把进城堡时就被收走了,是我藏下的一把。我把短剑插进门缝里,我碰到了门闩,我把剑挪到门闩下面慢慢把门闩往上抬。抬高,抬高,我手开始抖了,真是重,我的手快举到最高处时,门可以推了,我打开这道橡木门,走了进去。

他有个仆人在,否则乌瑟本人根本关不上这道门,他没那个力气。他的房间我自然很熟悉,我记得有个东西,我记得…

对,就是在桌子下面,我掏出下头的一把青铜矛尖,野人当中的瑟恩人还在用青铜,这是绝境长城的伊蒙学士寄来给乌瑟学士的收藏品。

我闻到一股酒味,这年代的人都喝酒,因为生水不干净,不过,也有人更喜欢汤羹或烧水。我猜这是仆人的味道,那个仆人是个没头发的男人,此刻睡的很沉,他看起来喝了不少。

乌瑟学士抱怨过他打呼的声音,因此让他睡在外面,打铺盖,我走进了里间,门没锁,老头没这个力气。我看着缩在被窝里的乌瑟学士,他的喘息几不可闻。

我走近,然后我把矛尖插进他的喉咙,而他则无声无息,黑色的血自喉咙流出,如此阴暗。

安息,新旧神保佑你安息,抱歉,我对不起你,抱歉,抱歉,旧神和你同在。

我告诉自己,再一次地,我告诉自己说蓓珊妮没什么药物知识,说不定是乌瑟学士告诉她的,说不定——

我什么证据都没有!我无用的内疚让我好难受,几乎要从胸膛里破皮而出朝我的耳朵呐喊,我拔出矛尖,来到仆人身边,把矛尖放下。

回去的路上没碰到任何人,我猫在城墙上的阴影里,等着巡逻队走远,然后把靴子和衣服踢下城墙,落进无人关心的杂草中,只戴着头盔和棉绑带,穿着贴身的棉短袖和棉裤子,冷得直打哆嗦。

我先确认了一下岗哨,没有卫兵。女儿塔背后一般会比较空旷,这里是内墙,而我是野种,所以,有时候女儿塔边上会有卫兵站几分钟,或许,不过大部分时候都空无一人,卫兵们趋炎附势。我看到绳子还在,被石墙上的藤蔓遮掩着,难以看清,我沿着爬了回去。

还有红简妮,我告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