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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一章 相见难时别亦难

皋兰山北,金城关下。

黄河浩浩荡荡,滚滚滔滔,无际无垠,似是通到了九天之上。又如银河倒悬,涛走云飞。

水黄如浆,仿佛有千万条张牙舞爪的黄龙翻滚缠绕,咆哮嘶鸣,急流而下。

关下一两里,一座近十丈高的石峰伫立河中,如倚天之柱,傲然而立。忽有横风倒卷,一道白浪凭空而起,如一面巨大的银镜,狠狠的拍打在石锋之上,溅起万点寒芒。

无论男女,都被这排山倒海一般的气势所震憾,目眩神迷。

势欲吞天吐地,汹如万骑驰骋……李承志扶栏而立,望着滚滚黄河,仿佛看到了千军万马,一往无前。

胸中顿时生出万丈豪情,恨不得高歌一曲……

几人突然就听到了慷慨激昂,铿锵有力的诵诗声:

黄河九天上,居宵瞰重关。

长风怒卷高浪,飞洒万点寒。

峻如昆仑千仞,壮似银河倒悬,直下洗尘寰。

万象入横溃,依旧一峰闲。

仰危巢,双鹄过,杳难攀。

人间此险何用,万古袐神奸。

不用燃犀下照,未必佽飞强射,有力障狂澜。

唤取骑鲸客,挝鼓过蟠山……

魏瑜都被惊呆了,鼓着包子脸,瞪着大眼睛,直愣愣的看着李承志:“你还会作诗?”

多稀罕?

李承志斜了她一眼,也不作声,继续凭栏观望。

怕又被他气哭,魏瑜不敢招惹李承志,往达奚身边靠了靠,小声问道:“奚中郎,他真的会作诗?”

达奚点头笑道:“祖居李氏以《诗》传家,至今已有数百载。承志更是不负先祖之名,连延容公都赞他‘锦心绣腹’、‘出口成章’,有曹子建(曹植)之才……”

魏氏本就是书香门第,其父魏子建以文名称世,魏瑜自幼习文,哪还不知曹植之名?

她更知道达奚口中的延容公是谁。

杨氏七兄弟名满洛京,虽各有所长,但若论文才之最,非杨舒莫属。

这位也是七兄弟中脾气最古怪的一个。能得他如此称赞,可见李承志之才……

他怎么这么厉害么,感觉好像什么都会?

魏瑜的眼睛里顿时冒起了小星星。

高文君妙目微眩,精光隐现:“郎君高才,竟能将南词作的如此的雄奇伟壮,缀玉联珠?”

真不是她恭维。

孝文帝举国汉化至今,也就十三四年,便是大魏大兴汉学,也才短短十来年,能有几分发扬和沉淀?

赋、骈文、铭、说、奏等素来被儒家所重视的文体倒挺兴盛,但诗风才刚刚兴起,大多还停留在五言阶段。

南朝要好一些,除了五言,还有三言、七言等诗兴起,长短句也已开始流行。当然,还没有像宋朝一样有字数规定,也无入韵、进韵、平仄之类的限制,全凭个人喜好。

其中作的最好的便是南朝刘宋时期的鲍照和如今的南梁皇帝萧衍。

但因受社会环境和魏晋南北朝特有的玄学之风的影响,所作要么是寄情于山水、田园等圆润柔婉的揉情诗,要么就是缠缠绵绵爱情诗。

像李承志这种雄迈豪阔、气势磅礴的刚健之词,还真没有。

所以见到他那首《破阵子》时,张敬之也罢、奚康生也罢,甚至是郭存信和杨舒都赞不绝口……

听高文君这么夸他,李承志竟有些不好意思。

什么高才,全是偷来的。

他不由自主的想到了前世。

女朋友,也就是后来的未婚妻大学读的是北师大中文系,硕博专业都是唐宋文学。考研考搏时要帮她查资料,工作后还时不时的要帮她备课,久而久之,竟硬是把一个工科狗调教成了古文大拿。

想起来全是泪……

触景生情,李承志微微一叹:“何时予你作一首吧!”

似是有秋波隐动,高文中的眼中荡起层层涟漪:“妾身先行谢过郎君!”

李承志点点头,轻声说道:“走吧!”

立时便有两个甲士上前,将他挽下了关城。

此时已离启程之日过去了五天,李承志受着伤,马车想快也快不起来,所以也就走了五百里出头,刚刚到金城(兰州)。

怕夜长梦多生变,也怕猝然回到泾州不好应对,刚过鄯善镇,也就是启程的第二天,李承志便以大军不可久悬于外的借口,令李始贤与张信义带着大军先行一步,好提前给张敬之通个气。

身边就留了五百白骑。

至于达奚,李承志就是想赶也赶不走。

没碰到便罢了,但既然遇到,他定是要安安全全的将高文君护送到泾州。

抛开高文君与皇室的关系,便是奚康生与高肇素来不睦这一点,达奚也不敢让她在路上出半点差错……

过了黄河,走到黄昏时分,便到了榆中县。

便是兵少,也不好冒然入城。给守城的军将看了令信,五百白骑在城墙下扎了营。

下了车入了帐,两个医吏开始李承志换药。这也是李承志每天最痛苦的时候。

李承志脱的只剩了一条短裤,两个医吏各拿着一把剪刀,小心翼翼的剪着伤口上的药纱。

有的紧紧的粘在伤口上,只能用盐水和药酒泡软才能取下来,也就等于每天都要在伤口撒一次盐。

才取到一半,李承志就已是满头大汗。

黑红色的箭痂一个挨着一个,有的已然退尽,露出深红的嫩肉。还有的已张开了裂口,即褪未褪。猛一看去,胸腹间就如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怪兽的眼睛,狰狞而又恐怖。

腰侧那一处贯穿伤还没有拆线,曲曲牙牙,仿佛有十数只蜈蚣纠缠在一起,让人头皮发麻。

不知是羞坏了还是吓坏了,魏瑜紧紧的捂着脸,但时不时就会岔开手指偷看一眼,脸上的绯色更深。

高文君却是不闪不避,目光灼灼的看着李承志,脑子里转着乱七八糟的念头。

便是走的再慢,最多四五日也该到泾州了。

也更说不准,已得到消息的奚康生已往洛京和夏州送了急信。

若堂兄的速度快一些,派来接应的人怕是这一两日就会到。

一想到分开在即,高文君心里猛的一酸,眼中充满了幽怨。

本以为他成了一军主帅,自然能一言九鼎,自己与他相处的时间就更多了。哪知事于愿违,竟连前些天都比不上了?

也就每日早中晚用膳之时才能小聚片刻,而且还是与达奚及几个亲卫一起,连单独说句话的时间都没有?

再想到他定然是怕被人传出风言风语,污了自己的名声,高文君心里又是一甜……

听李承志疼的像是在冷哼,高文君慌忙起身,擦了擦他额头上的冷汗。

伤口还是湿的,要等干透后才能敷以药粉包扎,所以要晾一晾。怕李承志着凉,高文君又给他披了一件薄衫。

缓了好一阵,李承志才算是好受了一些,又朝李睿点点头:“用饭吧!”

李睿低声一应,奔出帐呼喝了一声,不时便有卫兵端着好几样吃食进来。

有高文君与魏瑜在,况且李承志也要进补,自然不能一路上只啃干粮。所以但凡路过县城、村落之处,达奚必然要派兵卒购些肉食。

所以伙食很不错,不但有猪有羊,还有鸡有鱼。

有李承志在,这些肉食想做不好吃都难,就连高文君都觉的她这几日来都胖了许多……

食不言,寝不语。

帐内无人说话,但动静不是一般的大。

达奚举着一支羊腿,啃的不亦乐乎。魏瑜更夸张,手里的那只鸡比她的脸都大,进食的速度竟然一点都不比达奚慢。

看她满脸都是油,两只腮帮子鼓的跟包子似的,李承志阵阵无语。

没救了,这丫头即便蠢不死,估计也得胖死……

他无奈的摇了摇头,接过高文君递来的筷子和分好的肉食,温声一笑:“有劳了!”

没有如往常一般说什么“郎君多礼”之类的话,今日的高文君一反常态,只是白了李承志一眼。

眼中波光潋滟,似喜似嗔,传神动人。

冷不丁的就放电?

李承志的心脏不争气的跳了一下,心神一恍,差点将一筷子肉喂到鼻子里。

看他这般窘迫,好似脸都红了,高文君偷声一笑,也不知想起了什么,脸上又浮出一层淡淡的粉色。

无意间瞥到这一幕的达奚好不羡慕:自己家中姬妾一大堆,但无论与哪一个相处,为何就没有过如眼前般赏心悦目,琴瑟和谐的时候?

想来想去,竟是没人家长的好看?

突然感觉连手里的羊腿都不香了,达奚恨恨的暗骂一句:好一对狗男女!

他又捧起羊腿,狠狠的撕咬了一口,心里狐疑着:这二人看似彬彬有礼,相敬如宾,但越是这般淡然,越表明都已铁了心。

怪的是,李始贤好似一点都不担心?

不怕李承志被克死?

奇哉,怪哉……

正想着,李睿快步的进了帐,抱拳一拱,恭声说道:“郎君,营外来一队骑兵,军将自称是夏州高刺史的家臣,特来迎接高女士……”

高文君的脸色猛的一白。

李承志终于知道,高文君眼中那浓的都要化成水的幽怨是从何处而来。

要分开了……

李承志放下筷子,轻轻一叹:“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