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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脑子里一瞬间闪过在这里找麻烦被赶出去的可能性,看了看立在大厅门口的两个保安,最后默不作声转身回到电梯里。

心里忽然觉得不甘心,最后趁着电梯门还没关上,蹿了出去。

陈芳茹正带着那个小实习生上楼梯,眼看着两人就要消失了,我出声叫住她。

两人在楼道里停下来,转过头看我。

我上去狠狠给了陈芳茹一耳光,“这是你欠我的。”

陈芳茹眼光里露出愤恨,胸口也狠狠起伏了几下,她本是一副亟不可待就要发作的样子,却不知想到了什么,死死捏着怀里的文件夹,很快强迫自己平静下来。

她摸着脸,看着我的目光依旧带着愤怒,之后却没再说什么,呵斥完旁边呆愣的实习医生,踩着很重的脚步上了楼。

那一巴掌我用了很大的力气,坐电梯上楼之后,整个手连着小臂都还处在痛麻之中。

我见冯露露还没挂上号,直接拖着她往楼下走。

这个地方,我实在不想再待下去了。

出了医院之后,我随便进了周围的一家小药店,买了一小瓶跌打酒扔给冯露露。

冯露露抹了药,一瘸一拐地跟在我后面,两个人没什么话讲,她也没开口嚷走不得,我便只管走我的。

她竟然硬生生跟着我一路走了回来。

眼皮底下多了个人真的挺烦人的,我将她撵出去,砰地关上了门。

我蒙着被子半梦半醒地睡了好久,起来的时候,冯露露终于走了。

日子过得很慢,很无聊,我除了隔几天去伍家地理偷菜,就是时不时去他们家找事。

劳动节前的某一天晚上,我把自己精心打扮一番过后,趁黑去伍家吓人,没想到,他们不知什么时候去弄了一条大黑狗回来。

我去的时候,正正被那只大狗撞上,人没吓着,自己却反被那畜生狠狠咬住了小腿,且最让人恼火的是,那畜生咬住之后就死死不松口了。

简直像是专门训练过一样。

我是真的疼得脑子里一阵一阵发晕了。本来打算放那畜生一马,但见它死缠着不放,我只好摸了快石头握在手里。

我在它头上狠狠砸了一下,那畜生终于舍得松口了,惨叫一声,就打算逃跑。

人的狠劲是种很可怕的东西,一旦放出来,就断然没有轻易收回去的可能。

我死死抓住那畜生的尾巴,将其拖了回来,然后死死控制住它,一手死死捏着它的嘴,另一手一下一下毫不客气砸了下去。

回过神的时候,眼前的视线一片光亮,双手占满了裹着泥巴和狗毛的鲜血,而手底下的大狗已经没有动静了。

脸上热乎乎的,我拿衣袖抹了一把,有些呆滞地朝光线的来源看去。

我看到了黄雀仙半隐在黑暗中的脸孔。

凶神恶煞,完全是一副夜叉的模样。

看着脚下死去的东西,我心里其实有点后怕,但看着她愤怒地失去理智的样子,我不由开心地朝她咧了咧嘴。

然后黄雀仙走了。

我获得了胜利,心里很舒畅,正准备爬起来离开的时候,没想到她又拿着一根棍子追了回来。

那大概是我第一次看见黄雀仙一张脸完全扭曲的样子。

她完全气疯了,狠狠咬着自己的嘴唇,脏话也不骂了,只是两只手轮着棍子,毫无章法地往我身上挥打。

我挣扎了没两下,后来被打到了手,疼得没有力气再反抗。

我被她狠狠打了一顿,后来被她从坝子底下的小路上一脚蹬了下去。

小路下长了一大丛茂盛的覆盆子,藤茎上长满了刺,平时不要的酒瓶子或者其他碎掉的碗碟碎片也全部仍在里面。

我顺着一路滚了下去,身上脸上痛过了一阵,最后头朝下地栽进了稻子已经齐腰的水田里。

田里养了鱼,水比较深,眼耳口鼻都被堵住了,完全出不了气。

我手脚无力,感觉自己差点淹死在田里。

最后好不容易挣扎出来,又花了好长的时间,才爬上田坎。

脑子里嗡嗡作响。

后来每每想起这一晚,我只记得,我在夜风里走了很久。

身上很冷,回家之后,我将湿衣服脱下来,胡乱用干衣服擦了擦身上头上的水,澡也没洗就迷迷糊糊钻进了被窝里。

后来的记忆就有点混乱。我完全不记得我在床上躺了几天,只有当被肚子饿醒,我才撑着眼皮起来胡乱吃一点。

我这个样子持续了很久,直到冯露露再次找上门,才被她送去了街道站的小医院里。

然而这一次,终究落下了残疾。我右手上的神经线不知是被打坏了,还是被玻璃划到了,小拇指自此僵硬地曲着,再不能自由的伸展。

而因为身上的碎玻璃处理不及时,背上的伤口捂了几天也化了脓。

至于脸,痛得完全没有一个地方感觉不在痛了。

虽然自己没看到过,但是看冯露露每次看到我的脸就以泪洗面,想来怕是好不到哪里去。

这件事情传得很快。我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回去之后,周围的一切就变了。

我从长辈眼中看到提防,从同龄眼中看到排斥,从孩子眼中看到了恐惧。

所有人看我的眼光好像都是在看一个疯子,时时刻刻小心提防着,似乎就怕我什么时候发起疯来,要了他们的命。

甚至后来,走到路上也能听到背后议论我的声音,说我是个疯子。

疯子……

就疯子吧。

至少,疯子没有任何惧怕,也不知何为恐惧。

我打了冯露露一顿,以怨报德,将她撵回了自己家去。

我像个真正的疯子一样,头发不梳,脸也不洗,疯疯癫癫的,隔三差五去伍家门前闹事。

黄雀仙和伍大虎大概也觉得糟心,既怕那傻子出来坏事,又怕他发病,后来大概将人送到了伍春风或者伍春雨那里,自此以后我便没再见到过。

开始的时候没人管我,都在等着看好戏。我没什么可说的,既然有人乐意看,我便卖力地演。

可到了后来,大概是农忙过了,日子太闲了,那些原本置身事外的邻居,竟开始结伙排挤我,踢打我。

我没有错,除了伍家的人,我没主动去招惹过谁。

心里隐隐约约是明白的。

疯子嘛,合该就是被人欺负的,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拿来出气的。

后来,甚至连小孩子也敢战战兢兢地拿了石头砸我。

童真的孩子最懵懂,有时候,这份无知的懵懂却也最残酷。正因为什么都不懂,或者半懂不懂、不明就里,所以才会毫无理由有样学样地学大人做事。

我常常想,要是我的孩子还在,再过不了几年,也会长成那样小巧可爱的模样。如果他/她还在,我一定不会让他/她便成这个样子。

可我……也只能想想。我不过是个“疯子”,我也终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

日子过得很慢,时间却走的太快。

我没想到,有一天,当我被那群孩子按倒在地,强扒开嘴往里塞吃剩的瓜子皮橘子皮的时候,那个在梦中已经离我远去的人会出现在我面前。就如我们当初第一次遇见一样。

那大概是这一年来最暖和的日子。没错,虽然是冬天,太阳却很大,阳光暖得让人心尖发疼。

我当时并没有为那些孩子的突然尖叫和离去感到高兴,因为我听到了沉稳的脚步声。那双脚停在我脚边的时候,我还紧紧用双手抱着自己的脸,生怕下一秒,那些熟悉的拳脚落到身上。

然而,在我心惊胆战、想着大概又免不了一场疼痛的时候,我被揽进了一个怀抱里。

我很惊讶,过了好一阵,不由得悄悄罅开了手指,从指缝间去偷看那个人。

只是,除了看清那人羽绒服上拉丝上的吊坠之外,我什么也没看见。

看样子,不是来打我的。

我松了口气,伸手轻轻推开了那人。

伸脚将鞋子勾回来穿好,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那人忽然开口叫住了我:“等等,你站住。”

我一瞬间简直怀疑自己耳朵轰鸣了,稍稍愣了一会儿,然后拔腿便跑。

没过几秒,那个人就追了上来,我感到腰间一紧,随后就被他从后面死死地抱住了。

我感到,他在颤抖。

我伸手去抓腰间的手,去掐,去扳,那人叹了口气,很快将我两只手拉起来,迫使我转过身去。

他又伸了手过来想要拂开我掩盖住半张脸的头发。

我挣脱不开,心里又慌又急,垂着头在他身上拱来拱去。可最后,还是没能躲过,被他很不费力地一手就将我的双臂反剪到了身后,然后另一只手,硬生生地捉住了我的下巴。

这个人,他是我曾经恨不得放在心尖上的人,也是我用尽力气好不容易埋在了心底深处的人。

如今最是想念,也最不敢见。

我无力地闭上眼睛。我感到面前的头发被拂开,脸慢慢暴露出来。

那只手在我脸上逡巡,它拂过我的额头,眉毛,眼,鼻子,嘴巴,最后,我感到它停在了我的眼角,轻轻地替我拭去了那里的温热。

然后。

“扇子。”

我听到那个声音落在耳边,轻轻呢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