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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张牧之(求全订)

不谈这些太太小姐们在景明楼上在说什么。

白贵骑马,吊在后面。

这倒不是他故意藏拙,不会骑马。

而是他没来过清漪园,对路况并不熟悉,所以由金鹏振几个人在前面开道。

从清逸园的主建筑远去,过了大概四五里地的时候。

落目处就荒凉破败许多。

残垣断壁。

是外夷入侵时焚烧的。

到了狩猎区,杂草丛生,密林层叠,绿树成荫。

此处多狐獾梅鹿等小型野兽,是原来皇家园林特意豢养,用以狩猎的。

没有什么大型野兽。

特意前来狩猎的也不仅他们一行人。

偶尔能碰到三五成群的狩猎队,一些准备充备的,都带着猎犬,猎犬多是秦省细犬。神话传说中的哮天犬就是细犬,这是最优良的猎犬品种。

白贵正骑马走着,慢悠悠的,忽然眼尖瞅到了杂草里的一截黑色,应该是獾类的小动物,他当即取出长弓,弯弓搭箭。

崩!

弓弦轻鸣!

一箭射出,速度快得惊人,直接正中草丛的野兽。

“是一只獾!”

白贵吊在狩猎队后面,但距离并不远,只有四五步远,开弓时的弦响声,也惊动了前面的金鹏振等人,一人径直策马向前,从马上吊坠而下,双脚勾在马镫上,以凌厉的马术取了射中的猎物。

猎物凑近一看,是只黑獾。

大概有猎犬的一般大。

“美和兄接着。”

以马术取走猎物的刘守华将黑獾扔给了白贵,赞道:“美和兄的箭术当真厉害,刚才估计有一百三十多步,都没怎么瞄准,就轻易射中了。”

刘守华,是金家的女婿,金家四小姐金道之的夫婿。

“以前在白鹿书院习练过箭术,后来又到东洋东大参加过箭术兴趣社,拿到过箭道个人赏和小组赏第一……”

“微末小技,让大家见笑了……”

白贵接过黑獾,随口说道。

他传扬的名声中本就有文武双全的字样,所以不必太过谦虚,如实承认就是。

谦虚需要把握一个度。

太过,不好。

“要是美和兄你早点回国,以前我们参加狩猎赛就不会败的这么惨了。”

“是啊,以美和兄的箭术,就那些个人哪个能比……”

几人谈笑道。

说这话,一行人继续精进,这只是外围狩猎区。

白贵也策马紧跟。

他打量了一眼这只黑獾,前世在野外几乎不可见了,但他在书本故乡插图中见过,是猹,但猹是迅哥儿自己造的字,原先是没有这个字的,猹就是獾,只不过在绍兴乡下方言中,獾被叫做猹。

这只猹被穿胸而过,已经被射死!

马鞍上有专门悬挂武器的钩子,这钩子叫得胜钩。现在狩猎,这得胜钩也能派上用场,白贵从马上的背包取出一串麻绳,串在黑獾身上,吊在马鞍上。

到了狩猎区深处,猎物肉眼可见的多了起来。

白贵不慌不乱,他目力精深,比一般人看得更远,同样射箭的技巧已经掌握通熟,对付这些小猎物基本一箭一个,箭无虚发。

本来金鹏振一行人是准备自己打猎的,但见到白贵如此厉害的箭术,自愧弗如,都一个个凑上前请教箭术,同时也让白贵替他们打猎,好回去惊艳一把……

“今日射的差不多了。”

“再射下去,就失去了仁义。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

白贵帮住金鹏振几人射了几次箭,就收了弓,说道。

他不忌讳杀生,但讨厌滥杀。

后半句话“君子之于螓首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出自《孟子·梁惠王》。意思是,作为君子,对于禽兽,见到他们活蹦乱跳的,就不忍心见到他们死去。

“美和兄说的好,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

刘守华点头称赞。

他们尽管是富家子弟,说的难听一些是纨绔公子,可读书涵养是不差的。最不济四书五经肯定是读过,在举止谈论间引经据典,不为难事。

有了白贵的相助,基本上人人都收获了不少猎物。

算是满载而归。

正在金鹏振他们几人串着猎物准备回返的时候,不断频频引起其他狩猎队的注意……

“这只梅花鹿……,这几位兄台可否让给我……”

“我出五十枚银元!”

不时,一个年轻男子策马而来,拱手说道。

他背挺得很直,虽然没有穿着军装,只是劲装打扮,可稍微观测一会,就能看出是军中人物,腰间亦挂着匣子枪。

“这梅花鹿最是滋补,五十银元……这个价位就想买走,太低了,而且我们也不缺钱,这位仁兄还是继续狩猎,兴许能打上一只梅花鹿。”

金鹏振策马而出,拱了拱手,客气道。

他尽管是金栓的儿子,但又不是什么傻子,一向纨绔不假,可知道谁能得罪,谁不能得罪。眼前的这人尽管看起来家世无他厉害,但得罪并无必要。

世家大族,书香门第,修养是一流的。

五十银元是不少,但梅花鹿属于珍禽,价格也是一直居高不下,眼前的这只梅花鹿,至少在八十枚大洋左右。

“我找遍整个香山,都没在发现合适的雄鹿,剩下的不是雌鹿,就是太小……”

劲装年轻男子摇头说道。

“美和兄,你怎么看?”

金鹏振看向一旁的白贵,他们的猎物大多半都是白贵出手打的,像梅花鹿这样的大件自然属于白贵,他们不会前去争抢。

所以处置权在白贵手上。

“五十银元,价格是低了一些,而且这梅花鹿,我回去需用作药膳……”

白贵摇头,拒绝道。

梅花鹿的一些部件是能作为药材的,而且梅花鹿的鹿血更是大补,对他练武好处不少。

“美和……,敢问这位仁兄可是白美和当面?写出枪炮一书的三元秀才?”

劲装年轻男子听到金鹏振对白贵的称呼,立即心中一动,打量一番,有所猜测道。

字为美和的人不多见,更别说这么一番练家子打扮,又有文人气质的人,放在大街上兴许难认出,可有了“美和”这个字,又有一定了解的人,再猜测不出那真的就是打眼。

“不错,是我。”

白贵微微皱眉,还是选择承认。

他回国这件事是瞒不住的,参加金府内宴估计一些人已经得到消息。现在再去隐瞒,没有意义,告诉眼前这人真实姓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原来真的是白先生……”

“久仰久仰……”

劲装年轻男子翻身下马,拱手道。

“阁下是?”

白贵亦是下马,拱手询问。

刚才他们在马上交谈,现在这劲装年轻男子施了礼节,他若不下马,就是失礼。

“滇省人,张牧之!”

年轻劲装男子立刻回道。

“张牧之?”

白贵念叨了几声。

“先生认识我?”

张牧之略微有些诧异。

“不,不认识,你那时还很胖,现在瘦了,难免认不出来……”

白贵笑着回道。

“先生真是有趣……”

张牧之摇了摇头,说道。

他认为这是白贵在和他打趣,不过这种是玩笑话,还不至于让人感觉到唐突不满。再言之,以现在白贵的身份地位,说些谈笑话只要不过分,众人都能接受。

对于地位高的人,人的容忍度总能高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