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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一十五章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后台,走廊过道上。

不打烊乐队的五位成员聚集在这,都有些紧张和忐忑的在踱步。

“这第二轮,我们必须赢下来啊,不然只能是季军,肯定会被网友骂死的。”

“我都已经想到那些自媒体的标题了,【不打烊乐队的滑铁卢之战】”

“【黑马最终不能一黑到底】”

“【不打烊乐队名不副实?】”

“想想都有些头大。”

京博安眉头紧锁,十分担忧的在那喋喋不休着。

叶未央摇头失笑,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宽慰道:“放心,虽然话说的有些难听,但是栗圆这轮真的打不过我们的。”

他对《晴天》的信心可是非常十足的,这首歌可算是周杰伦最最知名的代表作之一了,他的天王位格都是靠这首歌彻底奠定的。

放在《我是唱作人》的舞台上,《晴天》简直可以说是沙皇炸弹了,不可能干不过栗圆的。

毕竟她能晋级到第二轮,其实都是取巧了,真论作品实力,和《山海》都不能比,更何况更厉害的《晴天》?

所以叶未央的心态其实还是比较好的,只是有一点点马上要表演的紧张感。

“不打烊乐队,准备上台了!”拐角处,一个戴着耳机的工作人员小跑过来提醒道。

叶未央点点头,拉住其他成员。

“走吧,准备登台了。”

“加油!”

.....

“欢迎回到《我是唱作人》冠军巅峰夜的现场,我是主持人周辽。”

刚趁着休息时间去解决了一下个人卫生的现场观众们,都很给面子的送上了欢呼声。

“哈哈,大家的欢呼声很热情啊!”

周辽笑着说道:“看起来大家非常期待接下来的竞演啊,那我也不多说废话了。”

“冠军巅峰夜第二轮竞演,正式开始!”

“让我们欢迎第一组竞演嘉宾,今夜不打烊乐队!”

热情到足够掀翻录影棚天花板的掌声和欢呼声响彻全场。

楚秋一边拍着掌,一边也有些兴奋的说道:“第一轮不打烊乐队没拿到第一名也不是什么坏事嘛,至少这样可以多听一首他们的新歌!”

话语间,他好像丝毫不觉得不打烊乐队会输给栗圆,绝对能晋级最后的决赛。

不只是他,大部分大众评审心里其实都是这么想的。

不打烊乐队多竞演一轮好像也不是坏事,至少他们可以多听到一首好歌了。

反正栗圆是构不成什么威胁的,几乎不可能有机会能打败不打烊乐队。

这倒不是他们盲目的支持不打烊乐队,而是事实就是如此,甚至此时正在后台准备的栗圆,心中都是这么想的...

实力相差太悬殊了,真的没啥绝地翻盘的希望。

后台,在周辽报幕结束后,叶未央五人就踩上了升降机。

“不打烊乐队!!”

“啊啊啊!!加油!!”

“你们是最棒的!!”

伴随着现场观众的呼喊身,五人登上了舞台,迅速在各自的位置就位。

“大家好,我们是今夜不打烊乐队!”

这场的舞台,有一点特殊。

在叶未央的身后,立着一把很高的高脚凳。

他和观众打了个招呼后,就往后一蹦,才坐上了这个高脚凳,随后,一个工作人员就走上来给他送上了一把民谣吉他。

对于一个乐队来说,主唱坐着唱,这还真的是很稀奇的。

一般只有大民谣乐队,才会是这种情况。

不少专业的大众评审都小声的嘀咕了起来。

“这是要唱民谣?”

“不打烊乐队好像从来没有挑战过民谣风格吧,他们这是要在栗圆最擅长的领域击败她?”

“这有点他托大了吧!”

“这是虾仁猪心啊!”

台下的议论声准确的传递到了还没把耳返戴上的叶未央耳中,他轻声笑了笑,修长的五指在弦上划过,试了下音后,就抵着话筒用他比较有少年感的音色说道:“一首《晴天》,送给大家。”

他轻拍了一下吉他面板后,低头轻轻拨弄着琴弦,非常简单但是却又很抓耳的清脆吉他声响彻整个录影棚。

【La Do Sol Do Fa La Fa Do ……】

简单的吉他分解和弦前奏一出来,在场的所有大众评审都眼前一亮。

当鼓点和主节奏吉他一起加入到伴奏中时,原本很简单的旋律,却产生出了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非常的清新,但是却有一种淡淡的忧伤感,虽然叶未央还没开口,不少懂行的音乐专业人士都已经有想法了。

这应该是一首写青春的歌!

所有人都期待的看向了叶未央。

而他也不负众望,开口就将大家的思绪,拉回到了青春时代。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Re So So Si Do Si La,So La Si Si Si Si La Si La So」

「吹着前奏,望着天空,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没有什么大雪纷飞,四季如春这些空洞的歌词,也没有故作深沉的唱腔,更没有只为彰显逼格的炫技成分。

简单,甚至有些平淡的歌词,但是却不知为何,非常轻易的就将每个观众的情绪都带着走了。

大家眼前都浮现出了一个画面,年少时的自己,荡着秋千,看着满天花瓣掉落的场面。

叶未央就那么简单的坐在舞台中央,轻扫着和弦,半眯着眼睛,用一种缅怀的情绪,淡淡的唱着。

轻快的节奏和优美的旋律,叶未央却用着无比失落的语调,让人一瞬间就产生了一种追忆过去的感觉。

....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

我好想再淋一遍」

两个一天,瞬间就将台下的楚秋,拉回到了高中时代。

那是一个阳光四溢的午后,他赖在操场的草地上,和那个像晴天一般的女孩。

想起她的笑容,一些尘封已久的记忆,突然如同走马灯一般不停的在他眼前穿梭。

她的笑有当年阳光下的青草香味,让他嗅到记忆的味道。

她的笑有微风拂过的感觉,把他吹回了当年。

那年的高中,一个晴天的午后,一条连接两栋教学楼的走廊,偶然遇见暗恋的女生,心动不已,都知道彼此喜欢对方,却从未有过表白。

印象中的场景还有在大扫除的教室和洁癖到偏执的班主任。

只不过时过境迁,还是没机会为她翘课。

最后,勇气和那个下雨天一起消失。

原来我们输给了时光,败给了唇红齿白的自己。

楚秋突然领悟。

这首歌,写的是每个人的青春啊。

你会不会有一个在广播体操转体运动那一节时,眼神固定会飘过去的一个方向?

你会不会和朋友坐在操场边貌似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其实真实目的是看某个女生打羽毛球?

或者看某个男生一遍又一遍带球过人跳起灌篮?

你会不会在夏天的某一堂课上,盯着暗恋的女孩后背整整40分钟?

你会不会故意搞怪的捉弄暗恋的女孩,只为了引起她的一些注意?

这就是《晴天》啊!

...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

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歌声还在继续,继续扎着每个听众的心。

好像人类都是这么奇怪的动物,在失去之后,总是会不断的自问,如果那时我····会怎样?

要是我没有····,现在会不会不一样?

好希望可以再····,也许我就能拥有你了。

当时我如果勇敢一点点,会不会拥有不一样的结局?

但是人生没有彩排。

歌声中的自问,每个听众心中都有了答案。

.....

舞台上,叶未央手上的扫弦速度越来越快,电吉他和鼓点的声音也更加激烈。

所有的情绪都在此刻释放。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

等到放晴的那天

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

你好像还是说了

拜拜」

我们的故事,犹如昙花一现,花期短暂又深刻。

分手那天,没想到失去后挽回的勇气我还留着,但你还是离开了。

好不容易正月初五又能多爱你一天,我试着把你约出来,介绍给我朋友认识,制造更多回忆,但故事的最后,你还是说了拜拜。

还有多久,我才能再回到你身边?

画面感极强的一段副歌,直接就让无数观众破了防。

副歌的情绪逐层推进,渐渐从缠绵到不舍再到留恋和最后的无奈,此般情感的宣泄,引起的共鸣极其强烈!

那些年我们都年少,都曾小心翼翼却真挚热烈地捧出自己的感情,能得到好结果的却又寥寥。

无人不懂这首晴天。

对很多人来说这首歌不单单是一首简单的情歌那么简单,这首歌勾起了太多太多单纯美好或者无奈苦涩的记忆。

这首歌虽然歌名叫晴天,但是整个故事都在下雨。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

你好像还是说了

拜」

....

情窦初开的年岁

高中紧张又忙碌的日子

少男少女终归会在闲暇时分无限憧憬

有那么个人

住进了心底

但迫于学业

又偏偏无法一诉衷肠。

淡淡的遗憾

也只会停留在那个青葱的岁月中。

要如何评价这首《晴天》?

楚秋想了很多,但是最后只有一个想法。

这就是青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