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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突然反击

“反对有效,证人,你可以不回答这个问题。”

法官也不认为证人的生平,和这件桉子有什么关系,赞同了杨左铭的反对。

“呵!”

雷万霆轻声一笑,似乎并不在意这样的“出师不利”。

十分直接,雷万霆进入正题,问话道:“洪警官,你可不可以再说一遍,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

“当然可以!”

这一次,中年证人十分爽快,立马开始答道:“3月2号晚,我们尖东警局接到报桉,说是海滨街头发生砍人事件。”

“接警之后,我们尖东警局出动二十六名警员,包括我在内,马上赶到了现场。”

“到达现场后,我们果然发现海滨街头已经杀成一团,有不少疑犯甚至已经倒地不起。”

“当时,我马上就吩咐小队成员做事,而我自己也追击起一名逃跑的疑犯…………”

听到这里,雷万霆适时打断道:“洪警官,你追击的疑犯,是不是就是我的当事人?”

“不是,我追击的疑犯是一个红色头发的年轻人,当时他跑进了巷道。”

“我同样追进巷道,之后看到了凶杀现场。”

“陈奇,也就是死者,当时趴在地上,基本已经死亡。而被告,当时就站在死者旁边,身上满是血迹。”

“看到这样的情形,我当时立即拔枪喝住了被告,并且对他实施抓捕。”

洪警官无疑早有准备,对于当天晚上的细节说得是清清楚楚。

雷万霆频频点头,一副刚刚知道的模样,好奇再问道:“你抓被告的时候,他一身血迹,手里还拿着凶器?”

“血迹是有,但凶器没在他手上。”

洪警官老老实实,答话道。

“凶器在哪儿呢?”

雷万霆就好像一个学生,虚心问道。

“就在旁边垃圾桶里面,当时我铐住了被告,将他按在地上,之后沿着血迹,从旁边垃圾桶里找出一把砍刀。”

“经过血迹对比,死者身上伤口对比,我们警方可以肯定,那把砍刀正是凶器。”

“而凶器上面,我们除了查出死者与被告的指纹外,再没有其他人的指纹。”

“由此,我们警方也可以确定,凶手就是被告。”

“原来是这样啊!”雷万霆微微点头,一副学到了的模样。

可这在其他人看来,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证人洪警官的话,其实先前已经说过一遍。

他作为控方最有力的证人,又是亲手抓到被告的警员,一开始就已经阐述过经过。

这会儿再来一遍,话语几乎分毫没差,细节亦然。

换言之,他再一次的述说,除了更加肯定凶手就是靓坤外,再无其他意义了。

偏偏问话的,还是本该为靓坤脱罪的辩护律师。

老实说,在场所有人,包括法官在内,都已经对雷万霆产生了很大厌烦。

这压根是个没本事的律师啊。

不仅如此,他似乎连大律师最基本的本事都没有。

先前杨左铭问证时,他好像看戏一样,从头到尾没反对一次。现在轮到他问证,效果更是奇葩,直接把自己当事人的罪名按得更死。

这哪里是辩护律师,这压根可以看作控方第三人。

请他打官司,还不如自辩呢!

“哈哈哈…………”

现场后方座位,和联胜邓伯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他频频看向蒋天生一边,眼神中充满玩味。

蒋天生这会儿脸色同样不好,双手环抱,不发一言。

法官眉头微皱,很是看不起这位没本事的大律师,带着一丝个人情绪,发话道:“辩方律师,你问完了嘛?”

“法官大人,我还有最后两个问题!”

雷万霆却依旧风度翩翩,好像根本没察觉自己是在“演猴戏”。

“好,辩方律师,本席现在提醒你,问证直接一点,不要再问一些证人已经说过的事了。”

法官开口,不满之情溢于言表。

“呵!”

雷万霆微微一笑,双手在后,突然躬身,背对证人席,大声道:“洪警官,请问你找出凶器之时,我的当事人是不是被你这样控制住?”

“是,不仅是这样,他还被我按在了地上。”中年证人完全照实答道。

“最后一个问题,当时现场除了你、死者、和我的当事人外,还有没有其他人?”

“没有!”

这两个字一出,雷万霆重新站直了身子,笑容收敛,转作正经,面向法官话道:“法官大人,现在事实已经很清楚了。”

“由控方提供的呈堂证物出现严重错误,法官大人,我现在要依法申请禁止令,禁止一号物证,也就是那把所谓的凶刀作为呈堂证物!”

“嗯?”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法官与陪审团眉头大皱,检控官杨左铭亦没明白对手到底在说什么。

他问的那几个问题,根本不算问题,就是让警员讲了一遍当晚的经历。

而警员的讲解,在场所有人也没有听出问题啊!

当晚这名警员的一切行动,甚至可以说得上非常勇敢。

怎么就和凶器扯到了一起?

还说什么凶器证物出现严重错误,哪儿错啦?

众人不解,法官更是不敢不懂装懂,认真道:“辩方律师,请你详细表达出自己的观点。”

“好!”

雷万霆一声应答,随即同样正色道:“很明显,洪警官根本就没有按照搜查证物的程序,取得证物!”

“根据搜查证物程序,还有警员守则条例,都有明确指出,执法人员必须当着疑犯的面,又或是其他警务人员的陪同下,取得证物。”

“这样,证物才算合法。”

“这个程序的精神,是为了防止执法人员利用职权,栽赃冤枉无辜。”

“大家都听到了,洪警官两次表达也十分清楚了。”

“当天晚上,他先是控制了我的当事人,将他按在了地上,而后在我当事人背对的情况下,拿到了凶刀!”

“而且洪警员无比肯定,当时现场除了死者外,就只有他和我的当事人,并没有其他警务人员。”

“这么严重的程序错误,凶刀还怎么能够作为呈堂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