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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以后就跟你混了

“少废话!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别跟我装蒜!我们这也是本儿生意,想吃霸王餐也不用挑这样的地方吧!要么付钱!要么给我刷碗去!”洛澄熏的姑姑丝毫不给面子地喊道,这下好了,大排档内的人都听到了这边的声音,知道了是怎么回事,都嘲笑起王建辉来。

“没钱还摆阔,连几十块钱都付不起,还自己是有身份的人,没见过这么厚脸皮的。”

“就是啊!别打肿脸充胖子后医药费都要不起!”

“他厚脸皮不止因为没钱还摆阔呢!还黑白不分!恩将仇报!”

……

不知是谁先喊了声,大排档内骂王建辉的声音此起彼伏起来。

凌霄等三人还没吃完饭,王建辉过去付钱他们也没管,没想到王建辉没离开饭桌多久,收银台那边就传来了老板娘的骂声,接着大排档内就闹开了,三个人都看了过去。

“这样吧,我这块表是劳力士,一万多块呢,我就送给你抵这顿饭钱了,多余的就算送你,怎么样?”王建辉面子上挂不住,身上又没钱,只好想到以物抵债,他现在恨不得赶快离开这地方。

“连几十块钱都付不起的人,身上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不定你这表就是山寨的!现在的山寨货多的是!”洛澄熏的姑姑喊得更大声了,大排档内所有人都知道王建辉想用表抵债,不由嗤笑起来,心想这哥儿们真够可笑,付不起钱,还学着用东西抵钱了。

“这顿饭是我请凌霄的,自然是我付钱。”沈谨华看不下去了,她走过去,也没理会王建辉,就过去跟老板娘结账。

老板娘鄙夷地看了几眼王建辉,才笑眯眯地跟沈谨华结账,虽然沈谨华是这个讨厌的王建辉的未婚妻,不过,老板娘对这姑娘还是挺喜欢的,这姑娘大方,的都是她店里最贵的东西,吃饭的时候斯斯文文,桌面干干净净,省得她再收拾了,她巴不得每个客人都跟沈谨华一样呢。

这时凌霄也吃完饭了,擦了擦嘴,就跟陆连城一起走到收银台那边,站沈谨华身旁。王建辉一脸不爽,看着凌霄的眼神充满了火药味,凌霄却一副懒得理他的样子,这让王建辉更憋屈,要是眼神可以杀人,凌霄早就千疮百孔了。

“老板娘,你们的厨师手艺很好啊,不愧是这片夜市最好的大排档。”凌霄笑着,他心情很好,今晚也吃得很爽,所以不经意出来的话也让老板娘喜笑颜开。

“谢谢你啊,这顿饭吃得真香。”凌霄接着又对沈谨华。

“应该是我谢你才对啊,要不是你,我今天就危险了。”沈谨华答。

“举手之劳罢了。”凌霄摆摆手,的确是举手之劳。

“看他的样子是连大排档都吃不起的,你请他吃这顿饭他还真是应该感谢你呢。”王建辉见凌霄一过来就跟沈谨华话,而沈谨华也跟凌霄笑,两个人都无视他的存在,心中更是不爽,于是上前,“他都了举手之劳,像他这种不良sāo年,打架斗殴也是家常便饭,轻易打败那些混混也是正常的事。”

“是吗,能轻易打败那些混混啊,看刚才的样子多惊险啊,原来对你来那么容易啊,你真的很厉害哦。”沈谨华丝毫不给王建辉面子地道。

“再厉害也不过是没文化没身份没地位的混混,像我这种集团一把手,根本就懒得跟他这种人计较!”听了沈锦华的话,王建辉脸都黑了,又不肯服输,于是道。

“这样吧,我们是同一个学校的,以后肯定还有见面的机会,现在不早了,我先回家了,再见。”沈谨华在凌霄开口前,她是怕王建华又什么嚣张的话,才赶紧跟凌霄道别的,这个大美女此时满脸歉意。

“好,再见。”凌霄也不想让沈谨华难堪,于是也没理会王建辉的挑衅,举起手朝沈谨华挥了挥,就看着她和王建辉一同离开了

王建辉丢大脸了,却死不认命,一边跟沈谨华离开一边大声喊。

“我这种有身份的人,出门都是不带现金的,要知道,我平时一般一次消费都花上千上万块的,带现金多不方便啊,只有身份卑微的平民老百姓身上才会带现金,今天也是没料到你会来这种地方吃饭,你……”

“我身上可是带现金的。”沈谨华皱了皱眉头,打断了王建辉的高谈阔论,王建辉不是只有身份低微的人身上才会带现今吗?那么沈谨华身上带着现金,他的意思就是沈谨华是身份低微的人了,沈谨华可是天和集团董事长继承人,她身份低微,那还有谁有身份?

“我……”王建辉知道自己错话了,一时语塞,过了一会儿才又,“我一时糊涂了,这样吧,今天算我不对,过几天买辆宝马送给你好不好?上次送了你个定制的vertu,才十万块,简直太便宜了,我觉得还是送车比较有诚意,宝马也好,奥迪也好,只要你喜欢,多少钱我都付得起!”王建辉故意大声地喊着,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很有钱,不过,谁还信他?他喊得越大声,就有越多的人觉得他在吹牛,连一顿晚饭钱都付不起的人,哪有钱买奥迪啊,他也不知道,他送沈谨华的手机刚才被那群混混踩得稀巴烂,而且沈谨华一都不惋惜,明沈谨华根本就不稀罕他的礼物。

沈谨华不话,也不搭理他,自顾自地走在前面。

凌霄刚走了两步,背后就被人拍住了,他以为是刚才那群混混报仇来了,他可不怕,他的身体经过系统改造后变强了不少,对付这些混混根本不在话下,正好他刚吃饱了饭,不介意活动活动筋骨。

凌霄回过头,出乎意料地看到了陆连城,此时这子还是像刚才那样,一连崇拜地看着凌霄。

“陆连城?你还不走吗?你姐都走远了。”

“我一会儿就走。凌老大,刚才我姐在,我怕她不高兴所以没,现在她不在这里了,你就答应我,收我做弟好不好?”沈连城一脸诚恳地,就差没一把鼻涕一把泪求了。

“这……”凌霄还真是有些为难,他以前从来都没想过自己收弟这种事。

“凌老大,你就答应我吧,收我做弟,我绝对不会给你闯祸,平时可以给你做做帮手什么的,好不好?”见凌霄犹豫,沈连城急了。

“那……好吧。”反正只是收他做“弟”罢了,还是沈连城自愿的,看他真诚的样子,凌霄要是还不答应,那就不过去了,再了,有个家庭背景强硬的弟也不错,以后有什么事不定陆连城还能帮帮忙。

沈谨华是天和集团董事长继承人,那作为沈谨华的弟弟,陆连城在天和集团内一定也有地位的,虽然现在天和集团的一把手是王建辉这货,不过,沈谨华可是天和集团未来董事长,只要她一上任,神马总裁还不得听她这个董事长的?既然天和集团未来老大不是王建辉这个恶心的男人,那凌霄也不介意和天和集团的人来往,再,凌霄还挺喜欢沈谨华陆连城姐弟两的。

到天和集团,不得不是华国一大奇迹了,进入二十一世纪,全世界各大集团为了扩张业务,大都会疯狂发行股票,所以家族企业或者股东很集中的集团基本销声匿迹了;而天和集团却是个例外,天和集团已经创办几十年了,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股份都还掌握在沈家人手中,天和集团非但没有因此被淘汰,反而越发越壮大,现在已经成了岭南市最大的集团,在华国乃至世界都有一定的地位,正因为如此,天和集团总裁的权利并不像世界上大多数大集团那么高,他们董事会的成员既是沈家那几个大股东,所以,天和集团的决策权还是掌握在董事会手里的,沈谨华以后就是天和的老大,所以,凌霄可以毫无压力地得罪王建辉这个现在的天和一把手。

再,就算王建辉真的很厉害,凌霄也不会去讨好他,凌霄谁也不会讨好,他可不喜欢装孙子,只要对他不利的,他就不客气,当然,如果是对他好的,他就会投桃报李。

“真……真的吗?凌老大……你刚才真的是答应我收我做弟了?你……再一遍好吗?”沈连城兴奋得手舞足蹈。

“我答应你收你做弟。”凌霄有些无语地,被一个人这么崇拜,他还真有些不习惯呢。

“好好好!那太好了!老大!以后我就跟你混了!这样,我姐还在那边等我,等会儿她又得我了,我先走了,我们到学校联系啊。”

“好,拜拜。”凌霄挥了挥手,就朝自己那辆破自行车的方向走去,他想回家好好研究下他身上那个杀手系统,摸清楚这东西到底还有别的什么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