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玄幻小说 > 冷傲总裁的二手娇妻 > 第十七章:家规,不得娶失去清白之女!全文阅读

第十七章:家规,不得娶失去清白之女!

宋雲枫回去以后,看着司徒敏儿一直睡着,关上门,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睡了,宋雲枫拿起枕边的本子,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中的小姑娘笑的无比的开心。

“你的臭脾气还像小时候一般,再好的都是留不住你啊!”把笔记本合上,也关灯睡了,很久没有这么早就休息了,她在睡得格外的香甜。

好几天她都呆在屋里,哪都没去,除了下去给自己做点饭吃,其实她还是担心葛爸爸葛妈妈的,不过这里好像被屏蔽了信号,电话无论如何是打不出去的。

“宋雲枫你个败类,都五年了手段还是那样的没用,”司徒敏儿在屋里自言自语的说着。

“我是败类又如何?你再烦我,你都是要做我这个败类的媳妇,不是吗?”宋雲枫走到门口本来想着先去换身衣服再看她的,结果就听到她在骂自己,就推开门进来了。

“我问你你把易易弄哪去了?”其实这次肯跟他回这个家,还就是为了这个孩子,想着能和孩子多相处一段时间,可自己来的这几天,怎么都见不到孩子,难免着急了一点!

“去他奶奶家了,换上衣服,今晚和我有个宴会,”宋雲枫从衣橱里拿出了一件晚礼服丢给她,然后自己也回了房间。

等他换好衣服再次过来的时候,看着她没换衣服,“司徒敏儿,我说话你就是听不见是吧?”

“听见了,但是宴会我不回去,我不想和你出席这样的活动。”

“今天是家宴,你必须去,家里长辈要让把你领回去看一下,”其实今天家族开会,提起他擅自娶妻家里人却不知道,在会议上大大斥责了他,让他必须今晚带媳妇回家。

“我又没想做你宋家的媳妇,我为什么要去?”司徒敏儿完全不给面子,说的这么白了,她依然不肯改变。

“你今天去了,我会给你把儿子接回来,如果你不去,那从今以后儿子就住他奶奶家,你休想和他相处,”说完宋雲枫就摔门出去了。

他坐在一楼沙发上,闭目想起今天在开会时的情景。

“雲枫啊,听说你结婚了?”这是家族里最年长的长辈,可以说比爷爷还要大一辈的长辈,在这坐着,就想听他一句话。

“太爷,是的,”宋雲枫,虽然冷傲可礼貌还是有的。

“咱们家族的子孙娶妻是要经过家族同意的,这个你是知道的对吧?”

“嗯!”

“那家族最为重要的一点你也应该很清楚,娶妻就要娶清清白白的姑娘,即使是穷人家的姑娘那也要是清白的身子,咱们家族自始至终,娶妻时是要验白布的,如果结婚当天,没有见红在以前的年代是要沉塘的,现在如果没有见红,立马离婚!这是老祖宗立下的规矩你可清楚?”

“清楚!”

“那为何你要娶一个别的男人不要的弃妇呢?”

“太爷,这都这都什么年代了,离婚已经不是什么难看的事情了,并且,她离婚也是因为我!”

“一个如此水性杨花的女人,要不的啊!”

“三弟,太爷说的话在理,就算是你的原因,可这二手的女人,真的留不住啊!”这说话的是宋雲枫大堂哥,是他大伯家的,是宋家的长子长孙---宋雲郁。

“老三,你大哥当初就是不听我们这些长辈的话,非要娶那个丢了清白的女人回家,结果呢,还不是跟人家跑了?”

“是啊,三弟,我就是一个例子,你想想我当初就像你这样在这信誓旦旦的说一定可以可和她白头到老,不是才不到一年,她就和别人睡在了一起?一个婚前丢了清白的女人其实就是荡妇,而结了婚又出来勾搭人的,更是荡妇了,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荡妇?大哥,当初你可不是这样说的啊!”

宋雲枫清楚的记得,那时候他刚刚把宋易易带回家里,想让族人们认下这个孩子,正好遇见,大哥带着新婚妻子被家族的人审问,逼迫着离婚,那时候大哥是不知道这个女人不是清白之身。

可想到已经娶了,就想着认定了,毕竟是自己深爱的女人,当初也是信誓旦旦的启示,一定会白头到老的,可真的好景不长,大哥婚后经常出差,有一次出差回来,听

章节不完整?请百度搜索飞su中wen网 feisuzhongwen阅读完整章节 或访问网址:http://%66%65%69%73%75%7A%77%2E%63%6F%6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