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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重瞳暴君的血色嫁衣(2)——暴君无常

文玄枢每次踏进大秦王宫的心情都很沉重。

大秦国君本来是个天下皆知的称号,十六年前一个人的出生更让这个称号变得诸侯闻之色变,原因很简单,重瞳者,天下王!注定一统天下的那个人!

所以大秦的下一任国君以嬴天为名,所以他一出世,是大秦太子,而不是秦国世子!诸国对秦的忌惮日渐加深,秦,太强了!

不过,还好,因为秦太强了,所以,不足为惧了,毕竟,一个大陆上还有很多国家,比如齐,再比如楚。

后来,大秦国君更有名了,比重瞳本身更有名!

老国主死后,十四岁的他继位,本来挺好的,可谁知后来,十五岁的国主自从看见班师回朝的大秦司马崖烈后一见倾心,成了令天下耻笑的死断袖。

崖烈是大秦的司马,是敌人闻风丧胆的将军,是个轮廓分明阳刚尽显男人味爆棚的极品好男人,更何况人家还有个青梅竹马碧玉温婉的未婚妻——季玉婉,怎么可能成为断袖?!

所以十五岁的被寄予厚望的重瞳君主从此在丧心病狂的路上一去不返,收络天下美男,除了几个背景太硬自己搬不动之外的所有他看上的人,如今都成了他的男宠。

这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没人愿意与残暴的君主面对面,如果不是屠了季氏满门,也许没有人会发现这个君主骨子里的残忍暴虐!令人胆寒的是,季寒如今正在大秦后宫里作着男宠,季寒,是季玉婉的哥哥!

随后,无所顾忌的君主更是过惯了骄奢**逸的生活,荒唐事数不胜数。

曾有臣子谏言“国库空虚!”

王座上的君主喝着酒酿,重瞳半眯,眼角挑起了那抹嗜血的红,“有什么是比抄家来钱还快的方式呢?”

后来,朝堂血祸,孤魂成灾。

也曾有长相漂亮的男子自愿投入嬴天的后宫自甘男奴,而重瞳的君主却满不在乎的说句“过了九重狱,再来谈做孤的人!”

九重狱,九重地狱,男子过了九重狱,绝世样貌不若井中枯鬼般丑陋,苟延残喘着最后一缕生气,年轻的君主晃了晃指尖的酒壶,颇为惋惜的喝着酒:“来人,给孤退了这层皮,不完美的配不上孤!”

从此,君主凉薄性情残暴的让天下心寒。

终于走进了君主的寝殿,文玄枢依旧是皱着眉郁郁的表情,他心中不会作嬴天本是大家心中寄托厚望的一统天下的雄主,可谁也不知道一个根正苗红的王储怎么会越长越歪这样的感慨,他只会更精确的推演大陆局势,这样的君主让很多人失望,也会让很多人高兴,比如想要称霸的诸侯!

君主,你,气数将尽!

寝宫里是凉薄的静,寝殿里比他早到的是衣衫不整轻纱薄带的董齐琛,嬴天的三千男宠之一,也是自己恩师——当代大儒董仲的小儿子。

他看着对面那张面色涨红倍感屈辱的秀丽脸庞时,终是什么也没说,这种侍寝的尴尬场面说什么适合?更何况还是男男......

这种尴尬的气氛很快被打破,嬴天进来的很快,他坐在主位,刚沐完浴,头发滴着水,随手扯了件袍子披在了董齐琛身上,自己的衣袍却半搭不搭的,精致的锁骨,裸,露在外面,和冷空气一接,升起一层软软的绒毛,文玄枢静静看,看着大秦的国君,但他没有看他的眼睛,他知道,决不能看他的眼睛。

嬴天微着凤目,尊贵的重瞳让人看的不那么清晰,其实他从未真正睁开过他的重瞳,不过他眼角边的那抹艳红却总是嚣张的上扬着凌唳的狂虐,每当他挑起这抹红时,意味着屠杀,流血。

而今晚,他挑起了这抹红,宫殿里只有两个人,那么……

“文丞相,在想什么?看见孤让你如此凝重!”

喝酒后的君主言语很是轻佻,如果不是文玄枢恰恰是少数几个背景太强不能动的人,这个胆大包天,色,欲,凶凶的君主早把这种优秀的世间极品男人收回后宫了,因为没收到,小心眼的君主没少明里暗里的对他挑逗使绊子。

“不知陛下深夜召见所谓何事!”文玄枢恭敬的行礼。

“国将不安,汝来说说,究竟为何事?”年少的帝王面容狠唳,随手便掀翻了桌子,价值连城的砚台直愣愣的砸在文玄枢头上,墨碎,血不止。

不过,文玄枢有些诧异,他居然还关心国家之事?!良心发现?!“皖东的旱灾微臣与诸位同僚已经在协商解决。”

“协商?!等你们协商出来方案饥民不知饿死千万!流民大概能塞满京城了吧!”帝王笑的有些嗜血,“还是,尔等故意拖延,只为找个合适的机会,借天之口,推翻孤?”

俊雅的眉头锁得更深了,不过文玄枢的心智到底不是一般人可比拟的,他面不改色,“微臣不敢。”

“不敢?!不干,还是不甘?”

文玄枢没有抬头,眉头紧锁,不知在想什么。

“文玄枢,汝要记得,重瞳者,命定之人,天定之子,想要推翻孤,尔等,做什么都不够,除非,孤,愿意。”

除非,孤,愿意。最后几个字很轻,但是帝王的霸气和孤傲不加掩饰的在古朴的大殿上蔓延着。

“至于旱灾,汝不要操心了,孤自有安排。近日姬老先生大寿将至,汝是大秦的丞相,地位尊崇,带秦理之,可。明日,尔等去桃源,接先生同去。”

尔等,不是一个人,所以同去的有董齐琛。至于先生,能让暴君恭敬的称为先生的人天下间只有桃源那位江黎默江先生了。

以前,世间从来没有过这位江先生,但并不妨碍这个人在一个月前横空出世。

她的出名原因很简单,因为一件事,一个礼,一句话,有点传奇,但这件事发生在传奇的秦国书院显得很正常,主要是秦国书院出来了很多传奇的人,简称名人效应,总之它的权威无人敢挑战,除了无恶不作的大秦国主嬴天。

话说一个月前秦国书院,国君嬴天到了,他自然不是去学习的,这个让天下人恨的牙痒痒的死断袖理所当然的是去挑美男的,用他的话说,书院是个出有文化美男的地方!

他看中了一个,却没能带走,头一次,但他没有生气,还有点乖顺,大家很惊奇,更让大家惊奇的是大秦书院的桃源里我居然住着个人,这个人还很嚣张,让个小厮丢给了嬴天一张纸条没了下文,而接过纸条的嬴天脸一阵红一阵黑,良久,他居然站直了身子,庄重的向桃源方向行了一礼。

这礼可不得了,至少,嬴天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向任何人行过礼,重瞳者的礼,不是谁都有胆子接的。然后,他说了一句话,“先生大才!请先生教我!”

桃源里的人没动,桃源外的人也没动,三天,嬴天足足外外等了三天才被小厮请进桃源,不多时他便出来,临走前只说了一句话:“世间浅陋,竟不知有如此奇女子,唯江黎默江先生耳。”

然后这句话不出半日便传至天下,此后一月,国君的恶行有所收敛,所以江黎默彻底火了,人们对这位从未谋面的奇女子的敬仰之情宛若滔滔江水啊简直,太崇拜了,能搞定嬴天那个绝世大刺头!而文玄枢正好,对这个人很好奇,也许,她真的能改变点什么?!

翌日早,一辆马车行至桃源。

桃源边有溪,溪边立一身着白麻衣的普通女子,年岁不大,墨色长发微拢于后,眼前照了层白布,是个瞎子。她回过头,对着来人一笑,气度淡然,风华绝代。

文玄枢没见过江黎默,但他可以肯定,这是!天下公子是有傲骨有身份的人,但此刻,他向女子行了一礼,“先生!”,女子受了,她面上依旧是云淡风轻宠辱不惊的模样。

大秦袭舜三年五月初,两架马车驶出了大秦京城,一辆往自南方的天下山庄,一辆去皖东的天灾中心;一辆上坐着江黎默江先生,文臣之首文玄枢,后宫男宠董齐琛,另一辆上坐着大秦的重瞳屠夫——嬴天,跟随的是一个老太监一个有点呆的男宠和一群色厉内荏浪费国家公粮的大臣。

一辆静悄悄的走,一辆坦荡的天下皆知。

两辆车,带着同一个目的,为后来改变天下格局,奠定了基础。

同日的另一边,南边的山崖。

晨光熹微,山崖上的风,清透得有些凉。

“老师,您为万世之师,精通诸子百家,为什么作为您的唯一的弟子,您只教学生儒?”这是一个很普通的书生,眉目勉为其难的给个形容词——清秀,他说话很慢,慢的出奇。

“你这痴儿!”痴儿是痴儿,又笨又慢的人!

说话的是个粗布麻衣的邋遢老头,他站在山崖上,面朝东方,又环视了这广阔的国土一圈,浑浊的眼睛闪过明亮的睿智:重瞳显世,除了儒,你学其他的有用么?学了其他的,你又如何比得上天定之子!重瞳出,天下王。重瞳显世,诸天避让!

“唉~慢慢啊!这个时代,不到你……这……是个,心术的时代!”所以不适合痴儿!

“心术的时代?”书生有些困惑。

“帝王权术不过操控心术!”书生还欲问,老者却不愿多说,“唉~世间事,不可说,不可说!赶紧好好读书,所谓一法通而万法通,等懂了儒,其他的自然懂了!”

“可学生什么时候能万法皆通?学生学的很慢!”

“……那慢点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