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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征程之始

红魅叉着腰,手中的刷子不停的拍打着水面,道:“我们只是两个酒吧侍女,像他那样有权优势的人物,怎么会把名字告诉我们!?”

“那他到底长什么样子!?”格瑞斯道。www.hahawx.com

“红魅,你的话太多了,早知道我就应该把你留下,你不应该跟我来这里的!”

红魅却倔强的撅着嘴,不顾姐姐的反对,将那人的样子详细的描述了一遍,若是别人也就算了,但是红魅口中的那个人,格瑞斯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即便整个亚丁,也找不到这样的第二个人来,他那散发着金色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俊朗的外表,阴暗的内心,以及巴比隆家族的权势,这个人除了辛伦,还会是谁?

看着格瑞斯脸上逐渐变化着的表情,红魅的手在格瑞斯的胸膛之上划了一个圈,道:“怎么?你怕了?”

“怕?哼!我当然怕了!你们得罪的人是巴比隆世家的辛伦,也是现任神圣骑士团火狐队的队长!论背景,我没有他深厚,论人脉我更是无法与他相比,他的家族在亚丁经营几百年之久,早已渗透了几乎每一个角落,哪里是我这个新丁可以随意撼动?你们我该不该怕?”

“哼!既然你怕了,那就把我们两姐妹送到他的府上,省的我们两姐妹挡了你升官发财的路!”

红魅眨着大眼睛,而宠魅手中的刷子也停了下来,有些紧张的低头看着清澈的水面,他们的命运此刻都捏在格瑞斯的手中。

“我是怕!但是在雷神之剑,谁也动不了你们!这里,是老子的地盘!”

红魅绷紧的脸,如花朵般绽放了开来,她吐了吐舌头,调皮的道:“吓死我了,姐姐,我就他不是那样的人吧!”

宠魅依旧只是淡淡的笑着,没有什么。

“而且,现在把你们两个送给那个叫辛伦的家伙,还不是最佳的时候,等到时机到了,再把你们出手,嘿嘿,那样才能卖到最好的价钱!所以,暂时你们两就在雷神之剑安心的住下来,安心的做好你们该做的事情,你们的安全,由我来保证!”

“啊!你这个混蛋!原来你把我们姐妹两当做货物,先囤积起来,然后再看准时机出手!你这个混蛋!大混蛋!”

红魅一双手不停的在格瑞斯的身上抓挠着,犹如一只猫,而宠魅则平静的继续开始帮格瑞斯清洗起了身体。

“这,就叫做奇货可居!在我决定将你们出手之前,你们,永远都是安全的!所以,好好的伺候好本大爷!”

格瑞斯奸笑着,轻轻在红魅那年轻的臀之上拍了一下。

宠魅狠狠的朝着红魅瞪了一眼,眼中有些迷茫,也有些无奈,但妹妹红魅却似乎一也不在意姐姐警告的眼神,反而将湿漉漉的身体更加的靠近了格瑞斯,发出一阵咯咯的娇笑,手上的毛刷愈加温柔却卖力的在格瑞斯的身上轻轻擦拭了起来。

格瑞斯不得不承认,这是他有生以来,洗过的最为香艳的一次澡,温柔如水的姐姐,活泼可爱不知天高地厚的妹妹,若隐若现的贴身衣,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格瑞斯有种蠢蠢欲动的冲动,如果不是天亮之后,自己马上要觐见教皇陛下,进入十二宫接受封赏,那么恐怕自己今晚就要睡在这水池里了。

经过大约半个时的清洗之后,宠魅便催促格瑞斯上岸,尽管在贵族圈子这是一件每天都会上演的事情,但当格瑞斯**的身体脱离了池水,完全暴露在金色的灯火之下时,他还是感到有些不自在,尤其是在面对着红魅这个看似满脸天真,实际却满脑子古怪想法的女孩时。

房间内的温度有些微热,两姐妹拿着柔软的毛巾,将格瑞斯湿漉漉的身体逐一擦干,做完这些之后,两人已是香汗淋漓,两人拿来早已准备好的贴身衣物,一个扶住格瑞斯的手,一个拿着衣服,仔细的将衣服穿到了格瑞斯的身上。

格瑞斯感觉自己有像一个木偶,但无疑,此刻,他是这世界上最为幸福的木偶。

“好了!”宠魅将格瑞斯胸前最后一颗扣子扣好,将他的衣袖扯平,粉嫩的口已经有些气喘吁吁。

格瑞斯睁开双眼,刚才的那一段时间,他竟然安心的有些睡了过去。

和这两个姐妹,他只是第二次见面而已,但不知为什么对于他们两,没有一丝的陌生感,甚至不需要一丁的防备之心,或许是姐妹俩孤儿的身世,格瑞斯虽然不是孤儿,但在年幼之时,父亲便早已去世,这多少与格瑞斯有些同病相怜。

“混蛋,我们先出去了!”红魅艳红的指甲在格瑞斯的身上划了两下,道。

宠魅则不言不语的看着格瑞斯,然后便拉了拉妹妹,一同推开大门,退了出去。

格瑞斯看着姐妹俩窈窕的背影,轻声道:“不来找你,是因为怕给你们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没想到即便是这样麻烦还是惹上了你们!对不起了!”

姐妹俩的出现,多少出乎格瑞斯的意料之外,他明白,只要自己踏上子爵之位,能够决定的事情将会越来越多,不能决定的事情,也将会变得越来越多。

格瑞斯靠在椅中,想要稍稍闭目养神片刻,然而却一直睡到了班戈进来才醒来。

“时间差不多了!”班戈今天早已穿上了格瑞斯为他亲自购买的那套金黄色的重甲,巨大的盾牌,重新打造的长剑,颇有一骑士的威武之气。

格瑞斯了头,从椅子里站了起来,在班戈的带领下走出了大门,外面比蒂克克蒙、巨锤一干人等早已等候在外。

“子,记住,这是借给你穿一次而已!”克克蒙举着双手,十分谨慎心的将一件暗红色的盔甲捧在手中,嘴里嘟嘟囔囔,仿佛一百万分的不情愿,原来他的手里拿的竟然是那件红雷甲。“飞雪佣兵团的团长为你穿衣!嘿嘿!你的面子够大!”克克蒙道。

这件大迪亚拉公爵的盔甲,一直作为雷神之剑的招牌被摆放在最中央的位置拍卖,然而亚丁城中的富人远远的多过了几人的想象,价格越拍越高,最厉害的一位拍主竟然缴纳了八万押金,也就是这件盔甲将以八十万金币的价格卖出,一时间轰动了整个亚丁,然而,到了最后那位交了八万押金的拍主,竟然放弃了拍卖,最后有坊间传言,那位拍主似乎在拍卖前的一夜破产了,无力支付剩余的款项,后来,格瑞斯索性将这件盔甲定性为非卖品,常年放在雷神之剑内展出。

少赚了钱,克克蒙本就肉痛不已,而现在克克蒙在格瑞斯的软磨硬泡之下,又不得不把这件传世盔甲穿到格瑞斯的身上,毕竟格瑞斯的成败得失,与飞雪佣兵团的发展息息相关。

克克蒙今天也可谓焕然一新,一套精心准备的银色制式全身甲,让他那矮胖的身体包裹的严严实实,那银色的盔甲胸前,同样雕刻着雷神之剑的醒目标志!

克克蒙亲自为格瑞斯穿上了这件传世盔甲,暗红色的甲身经过最为上等的魔石加成,无论是在漆黑的夜色中亦或是金色的阳光下,都有一道若隐若现的红焰在周身闪现,格瑞斯穿着这套盔甲的目的只有一个,那便是成为光明祭奠上除了教皇陛下之外,绝对的焦!

格瑞斯的脑海中至今都是奥多姆给自己的忠告:露出獠牙!

既然只能身在明处,那么无论怎么躲都是躲不过那些黑暗中窥视着自己的眼睛的,自己唯一能做的是,给予他们足够的震慑。

该怕的应该是他们,而不是自己!格瑞斯在心中暗暗的告诉自己。

“准备出发!”

格瑞斯将蓝火徽章别在自己的胸口,大吼一声。

推开门一股寒流从门外冲了进来,透过落地窗,外面天边已经开始露白,启明星正从那道白光里渐渐下落。

太阳刚刚露出了一的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