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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宋金之战

宴会散场时,天色都渐晚了。

洛萨跟一个相谈甚欢的帝国贵族又寒暄了两句,总算是离开了那金碧辉煌的金殿。

这样的迎来送往,绝不是洛萨所擅长的。

迎着傍晚,宫廷花园里清新的凉风,他稍稍舒了一口气。

他还算好的,高坐在皇座之上的女皇,全程一副威严脸,简直跟神龛中的圣像一般无二,那才叫真的累。

可见,这当皇帝其实也是个辛苦活儿。

尤其是想当一个明君的话。

“我们回去休息吧。”

洛萨顺手摸了摸芙琳吉拉的小脑瓜,大概是好长时间没摸了,这一摸顿时感觉手感极佳:“芙琳今天表现不错,值得表扬。”

芙琳吉拉轻哼道:“那当然,我又不是什么不知轻重的小破孩儿。”

让娜翻了个白眼,没把观众席上的所有人都杀了,就算是表现不错是吧:“大人你要真想夸芙琳,不如就说‘好摸就是好头’。”

芙琳敢怒不敢言,略一思索,便转向身边的切利尼娜:“妮娜,你帮我骂她!”

“啊?”

切利尼娜似乎有些失神,茫然地眨了眨大眼睛。

她虽然也算是个王牌杀手,两西西里狼族黑手党的双花红棍级人物,但哪里会骂人这种高难度的活儿,逼急了,也顶多说出一堆烫嘴的西西里方言。

洛萨看了眼般若平静如水的眸子,两人相视一笑。

他很确定,这样的生活,就是自己想要的。

...

回到安娜的庄园里,洛萨正打算简单洗漱一下,巡营回来的让娜,便把他叫到一旁,认真地询问道:“大人,我今晚打算尝试一次作战记录,你觉得怎样?”

作战记录是系统扈从精英化的道具,洛萨之前抽取到一件,直接给了让娜。

让娜现在已经被提升至了六十级,距离满级还差二十级,起码要几万枚苏勒德斯金币的样子,所以洛萨一直觉得轮到她使用作战记录应该还早。

洛萨有些意外道:“你有把握击败拥有五千大军的完颜宗弼了?”

现在,他手底下的军队,共计有:留任老兵(鹰旗大队)一百人,瓦兰吉卫队(伯爵卫队)一百人,重装弓骑兵二十余人,林地射手二十余人。

条顿骑士团和圣拉撒路教团的修会骑士,约四百人。

翼骑兵一百二十五人,敕令骑士一百余人。

黑鹰旗队的农兵五百余人。

还有九百新扩充的新军,包括三百名轻步兵,一百名轻装骑兵,以及五百名重步兵。

正规军总计有两千多人。

其中最有战斗力,称得上精锐之士的也就三分之一,比如四百修会骑士们,就有多半都是侍从。

此外,若是算上那些城镇民兵,各地治安连队,恐怕还能再添上近千人,但这些士兵大概率不会算在洛萨的军队。

至于手底下封臣的士兵,洛萨就可以肯定不会算在自己士兵之列了。

由于有新兵训练营这一系统出产的建筑,使得新兵训练的速度大幅度增加,但满打满算也就一个月的训练时间,还没经过实战检验,他们显然还称不上真正的战兵。

这样的军力,在耶路撒冷,的确已是雷蒙德之下最强的一方封君了,跟雷纳德全盛时期也不遑多让。

一声令下,他甚至能征召起上万人的大军。

而金兀术还在时,金国初立不久,应该正是处于战力巅峰期,无论是契丹辽朝还是宋朝,都远非其对手。

完颜宗弼麾下的铁浮屠,更是当时世上最顶尖具装冲击骑兵之一,传说中,铁浮屠之间要以铁索相连,这才能“如墙而进”。

但在洛萨真正掌握军队之后,估摸着这应该是酸腐文人觉得骑兵难以做到如此整齐,而杜撰出来的说法。

毕竟,宋朝一群酸腐文人,多是一群照着高粱河车神的阵图,纸上谈兵之辈,他们懂个屁的具装骑兵?

给铁浮屠的坐骑上都绑上锁链,也亏他们想得出来,那铁浮屠还有机动性吗?

倒下一人,其余铁浮屠是不是还得带着死去战马在地上拖行?

除了铁浮屠以外,完颜宗弼麾下的应该就尽是拐子马这一类的轻装骑兵了,着甲程度不一,往往分布于主阵两侧,承担掩护两翼,包抄,袭扰的职责。

总之,这两种骑兵,应该就是完颜宗弼的“五千大军”的主要组成部分了。

洛萨不认为,这次作战记录还能特意使完颜宗弼只率领一群渤海人,奚人,契丹人和汉人组成的仆从军来作战。

也就是说,己方的士兵精锐程度不如对方,数目也不如对方。

若是这昨日巨舰世界里的金兀术,也拥有超凡力量,但凡能够扛住让娜的圣枪,她能赢的可能性实在是微乎其微。

洛萨思索了下,又展开眉头:“不过试试也无妨,反正有三次机会。”

“但我觉得这事恐怕未必是我一个人的事。”

让娜迟疑了下:“你还记得之前的模拟战吗?仿佛一场真实无比的梦境,我醒来后依旧感觉记忆犹新,所以我猜测,这次,大概率我们也是要一起的。”

洛萨微怔。

“不,照你这么说的话,恐怕都未必是我们一起,而是所有人一起。”

这样想着,洛萨又皱起眉来,那若是让娜选择开启作战记录时,他手底下的士兵有人没睡觉怎么办?会突然昏迷过去?

“总之,你今晚先试一次吧。”

洛萨这样说道。

“好。”

让娜笑道:“若是真所有人都一起,那这对那些新兵蛋子们而言,也算是一次很稀罕的实战经验。”

“那倒是。”

新兵蛋子不上战场很难练出模样,可一上来就是利马索尔城之战那种高烈度的战场,损失也实在太过严重。

跟让娜道别,洛萨跟芙琳吉拉,切利尼娜都分别叮嘱了今晚要按时睡觉后,便返回了和般若一起的房间。

他攥着般若的手,没多会儿便觉困意袭来。

洛萨没有抗拒这份困意,很快就沉沉睡去。

一旁的般若有些疑惑地睁着眼,她可丝毫没有感觉到半点困意。

...

再醒来时,眼前景物已是大变。

四周弥漫着浓雾,一群逃荒的农民,扛着全部家当,或是推着小推车,赶着牛车,驴子骡子,在泥泞的大道上奔行着。

鸡鸭禽类的叫声,和牲口的叫声乱糟糟的,每个人都是行色匆匆。

再一看自己,竟是全副武装,骑在一匹披着鳞甲马铠的战马上,一应马具,所携装备,都与现实中一般无二。

“果然我也被带进来了...”

“就是不知道其他人现在在哪?难不成都分散开了?”

洛萨仔细打量着四周,以他现在精神力的强大,自然不需要用掐大腿这种方式来检验自己是不是身处梦境,真正可怕的梦境,是连痛觉都能模拟出来的。

这种类似于模拟战的作战记录,想来也是感觉上跟现实一般无二,实则只是一场梦境的存在。

“老丈,这是何年何月?”

逃荒的人群中,一个拄着拐杖的老翁被洛萨这顶盔掼甲,全副武装的“胡人”将军吓了一跳,“回这位将军。现在正是靖康年。”

“那女真鞑子到何处了?”

你个胡人也好意思提“鞑子”这个词。

老翁心中腹诽,脸上却丝毫不敢怠慢,乱世之中,招惹谁也不敢招惹这顶盔掼甲的厮杀汉,哪怕是贼配军,也得赔上三分笑脸。

更别提眼前这胡人衣甲光鲜,服饰华美,少说也是校尉,军侯一级的大人物。

“这老汉我哪知晓,只知道早在好几天前,就已经攻破了蔡州,那个刘太尉和他手底下的兵马,跑得比谁都快,估摸着已经渡过淮水了。”

“都打到这儿了,料来,已是徽钦二帝北狩,赵九妹登基之时了,这个时候,已是天崩地裂的局势,宋人都被女真人把心态打崩了,几十名女真骑兵,就能像赶鸭子一样赶着成百上千的宋军落荒而逃,所以想要借助‘友军’的力量,可能性微乎其微。”

“而且,我这副面孔,恐怕也无法取信于人。”

洛萨喃喃自语着。

眼下,最紧要的是跟让娜还有麾下的大军汇合。

他们刚刚出现在这儿,立足未稳,若是立刻就遭受到金国军队的围攻,怕是连结阵自保的机会都没有,虽说有三次机会,可每一次都是无比宝贵的,自然是能坚持越久越好。

“哦,对了,忘记问了,老丈这里是何处?”

“寿州,再往南一点就到下蔡了,军爷你可以在那儿乘渡船过河。”

洛萨笑着在身前画了个十字架,随即又意识到不对,拱手一揖:“多谢老丈。”

他摸了摸身上装钱袋的地方,可惜,随自己一同入梦的,只有这一应盔甲,估计大军里还有粮秣辎重,但这钱袋却是没留在身上。

老翁没在意洛萨的尴尬,见这胡人不仅汉话流利,也算得上是有礼,也稍稍松了口气:“军爷不必客气,快些渡河去吧。”

洛萨点了点头,正欲离去,忽听到身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此时,正是晨雾细微之时。

雾气朦胧间,影影绰绰闪过十余道骑兵的身影,离得近了,他们大多佩戴着蛾眉盔,身披札甲,坐骑的前半身,也覆有缝制的简易札甲。

从浓雾之中冲出,他们立刻看到了这边有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胡人骑兵”,几个口哨声响起,十余名骑兵便分散开,向洛萨包抄而至。

洛萨轻哼了一声:“老丈,你等快跑,让洒家去与杀了这群金狗。”

老翁哪里还会客气,随口应了一声,忙不迭向远处奔逃去了,只是这年岁已高,被这一惊,腿脚酥软,是怎么也跑不快了。

一旁逃难的百姓们,也是纷纷加快了脚步,一时间,场面乱作一团。

洛萨端坐在马背上,自顾自将黄金面具佩在了脸上。

这些大概率是金人拐子马的骑兵,也很是聪明,看到洛萨这身人马具装的打扮,也知道此人甲胃犀利,纷纷取出铁锤,狼牙棒等钝器,向洛萨冲来。

他那甲胃再怎样坚固,这传导而来的巨力,也够洛萨受的。

洛萨挥起具装骑矛,轻夹马腹,便迎着十余名拐子马骑兵冲去。

这具装骑矛势大力沉,换做以前,他根本挥舞不起来几下,便要力竭。

但眼下他的力量和体力均已是今非昔比,即便不施展透支力气的血瀑,短时间内也能应用自如,一个照面便将一个拐子马骑兵砸得筋断骨折。

旁边一名拐子马骑兵,只听耳边呼啸风声,眼前顿时一黑,赫然是被洛萨手中的铁矛直接砸中了脑袋,七窍迸血,坠马身亡。

那十余名拐子马原本还想分出部分人去截杀那些逃亡的平民,眼见这胡骑凶悍,立刻分散开来,摘下鞍上骑弓,远远逡巡。

另有人吹响号角,竟是怀着用骑弓骚扰,拖延住洛萨,另行求援的打算。

他们手中的骑弓自然无法奈何洛萨身上的龙鳞甲,哪怕是扎到面门上,有着“不可损毁”特性的金色面具上也只是稍稍传来些许震动。